(芙蓉日讯)被“狼父”性侵的16岁华裔未成年少女的生母,从友人口中得知女儿遭遇后,今晚前往庇劳医院探望女儿,结果却遭女儿冷待,更对生母连番回怼至哑口无言!
ADVERTISEMENT
“如果你们不疼我,无法给我平安幸福的人生,当初就应该把我打掉,或许我会投胎更更好的家庭,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
她对着母亲怒骂,自己理应与所以正常的人一样,可以有快乐的童年,但是现在因为自己的父母,变成什么都没有,她喜欢画画、喜欢舞蹈,喜欢尝试很多事物,但每一次都被自己的父母破坏。
少女愤怒地说到,她每一天都盼望母亲来看自己,但过去14年来,直至自己出事了,母亲才愿意来看自己。
“身为人母,你根本没做到人母的榜样,从小开始,就只会把我们丢在印度人(邻居)的家!”
“我不恨你,但我永远记得你说过的一句话,就是当我要求你收留我的时候,你却告诉我,你儿子的爸爸回来了,那个是你儿子,那我是谁,回答我啊!”
少女披露,当他被生父性侵后,她也曾问过父亲这句话,而这句话,她也同样要问会母亲。
“不要渴望我会叫你一声妈妈!因为你们,我每晚都会发梦,经常睡不着觉!我很羡慕你(母亲)的孩子,也是他们抢走了我的妈妈!”
少女说到,甚至是父亲的女友,都比自己的妈妈疼上自己100倍,她更披露,自己在UPSR考过不错成绩的时候,别人都有父母在旁陪伴拍照,而她只能孤零零一人,甚至关于母亲主题的歌曲,她都不愿唱起。
在现场,少女更是质问母亲,自己二姐当年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关于这个答案,母亲则沉默不语。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当时只坐牢4年而已,我现在要他关上20年!”
少女还母亲说起,自己头部缝上12针,以及打来3剂麻醉药的经历,据了解,此前在得知母亲到来时,少女本是拒绝相见,但在经过协调下,最终还是同意见面。
“对不起,是妈妈的错,我没有想过会害了你,我很想接你回家,但是你姐姐不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但是给我机会照顾你、继续来探访你。”
目前住在芙蓉的少女生母,是在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的帮助下,与女儿见面。面对女儿的冷言冷语,母亲全程沉默。
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了半小时后,母亲也崩不住情绪,冲往儿童病房外大哭,福利局官员见状后,只能从旁给予安慰。
而少女在沉思了一阵后,最终还是拿着纸巾,走出病房外安慰母亲,两人相拥一起,也算冰释前嫌。
今晚的探望中,除了陈丽群外,掌管妇女、家庭及福利行动理事会的行政议员诺祖妮达,也到现场探访少女。
据了解,自入院以来,少女经常失眠,而且食欲不佳,所以需要泰迪熊来陪伴,父亲女友在得知此事后,也带来5只泰迪熊到医院,让少女放在病床旁,拥抱入睡。
此外,心情平复的少女,也在现场向官员们展示自己的多本画作,并亲自要求为陈丽群画上一幅肖像,让陈丽群做纪念。
拍摄:陈梧源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麻坡29日讯)58岁男子趁著14岁女后辈前往冲凉时性侵她,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保外,惟必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也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干扰受害人及证人,直到审件审结为止,同时必须每个月向警方报到一次。
在新加坡工厂工作的已婚被告,被控于今年12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峇株巴辖住家肢体性侵年仅14岁的后辈,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项条文被判刑。
若罪名成立,可以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在今日的提控过程中,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以案情严重,被告与受害人住在同一花园,以及被告在新加坡一间工厂工作为由,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
她在庭上表示,如果法庭要让被告保外,她献议保释金为2万5000令吉,同时遵守法庭订下的条件,即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的代表律师陈松元则请求法庭不要谕令被告交出护照,因为被告在新加坡工作,赚钱养家,至于另外两项控方提议的条件,被告是可以遵守。
最终,法庭批准被告可以1万令保外,同时遵守法庭订立的三项条件,包括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案情显示,案发时受害人来被告的家小住,并于当天欲前往冲凉时,突然遭到性侵。
受害人把遭遇告诉家人,并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报案,被告于案发当天被捕归案。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