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我是尽责的父亲…我并没有涉及(强奸)而是她逼我的(性行为)。”
外籍男子强奸13岁继女多达4次,导致继女成孕并诞下孩子,狼父在法庭上仍矢口狡辩,但最终仍被判22年监禁,鞭刑15鞭,从被捕日算起。
ADVERTISEMENT
孟加拉籍男子巴都(44岁,商人)被控在2020年2月15日在拉务甘榜德吉尔对13岁继女犯下强奸罪性,抵触刑事法令第376(3)(强奸)项条文,一旦最成将被判不少于10年,不超过30年监禁,以及鞭笞刑罚。
被告今天被押上法庭面对审讯和判决,在自辩环节中说出上述一番话,并强调案发当天人在柔佛,同时质疑证人所提供的证词互相矛盾。
(拍摄:彭欣怡)
“如果我真的侵犯了受害人,为什么当我带她到柔河的卫生诊所看病时,受害人并没有告知一声一切,而甘榜里的村民也对此事(强奸)一无所知,同时受害人住在甘榜内的亲戚众多,但受害人却没有告知他们,这相当不合理。”
他也说,受害人在甘榜德吉尔的学校念书,如果他真的涉及被指控的案件内,校方老师和甘榜内的人一定会知道,并声称自己是一名尽责的父亲,从没有一丝如指控般的越轨想法,也给予受害者以及其兄弟姐妹最好的教育,包括一切的教育辅助。
他也要求能被法庭释放,因为还有4名孩子必须由他照顾。
尽管如此,法官拿汀苏丽塔在聆听控辩双方今日陈词以及书面陈词后,被告无法提出合理的怀疑,而检察官则成功证明被告已经抵触了刑事法令第376(3)(强奸)项条文,因此法庭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听罢通过翻译员进行求情,表示自己年长并且是一名贩卖衣饰的商人,并且曾经遇过一次严重车祸导致脊椎骨断裂,目前已经动过手术,所以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盼判处监禁,并要求从扣押日当天算起。
无论如何,副检查司则认为,受害人的母亲当年因脑癌去世,然而继父却趁虚而入侵犯她多达4次,导致被害人怀孕并且诞下一名孩子,经过检验后孩子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基因分析与被告匹配。
她指出,丧母后的受害人理应得到继父的保护和照顾,以及需要专注在学业上,然而却被施以侵犯,如今受害人成为一名单亲妈妈并且还要继续学业,所遭遇的不幸事件相信将会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创伤和影响。
副检查司说,对被告施以重罚并不足以抵受害人所承受的伤害,而这将会对受害人带来终生的不好回忆。而被告在审讯时完全推翻证词完全浪费了法庭的时间,因此希望法庭能慎重考虑,判处被告与罪行相称的刑法。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深思双方的求情和反驳后认为,法庭无法对乱伦的行为有所妥协,作为继父的被告理应保护好13岁的孩子,然而却对受害人作出侵犯行为,因此宣判被告
罪成,处以22年监禁和鞭刑15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