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5名男女涉嫌线上贷款诈骗,今日被控上芙蓉第一推事庭时否认有罪,案中最年轻被告仅19岁,每人获准以2000令吉保外,并案展至2月6日过堂。
被告分别为李家乐(23岁,来自波德申)、李连胜(25岁,来自雪兰莪)、李颖欣(19岁,来自吉隆坡)、阿米拉图(21岁,来自彭亨)、卡玛鲁(29岁,来自彭亨),名字皆为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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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郑嘉伦)
控状指,他们在去年11月18日,在新那旺某间银行,被发现不老实欺骗一名男子,诱骗受害者汇款310令吉到一名女子的银行户头,作为线上贷款用途。
5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监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罚款。
在5名被告皆表示不认罪后,主控官诺阿琪拉建议每名被告支付6000令吉保释金,同时要求案件展延,以获取法医报告。
经过代表律师达尔吉星求情,推事奴鲁莎琪娜最终批准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以及宣布案展至2月6日过堂。
据案情显示,5名被告是在去年12月20日,在申达央某单位内被逮捕,执法人员同时起获多样物品,如10部手机、3部手提电脑、14张信用卡、8张提款卡等等,相信是与进行诈骗有关的物品。
此外,警方随后调查发现,共接获12宗投报,是与这起贷款诈骗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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