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訊)5名男女涉嫌線上貸款詐騙,今日被控上芙蓉第一推事庭時否認有罪,案中最年輕被告僅19歲,每人獲准以2000令吉保外,併案展至2月6日過堂。
被告分別為李家樂(23歲,來自波德申)、李連勝(25歲,來自雪蘭莪)、李穎欣(19歲,來自吉隆坡)、阿米拉圖(21歲,來自彭亨)、卡瑪魯(29歲,來自彭亨),名字皆為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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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鄭嘉倫)
控狀指,他們在去年11月18日,在新那旺某間銀行,被發現不老實欺騙一名男子,誘騙受害者匯款310令吉到一名女子的銀行戶頭,作為線上貸款用途。
5人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被定罪,可面對監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罰款。
在5名被告皆表示不認罪後,主控官諾阿琪拉建議每名被告支付6000令吉保釋金,同時要求案件展延,以獲取法醫報告。
經過代表律師達爾吉星求情,推事奴魯莎琪娜最終批准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以及宣佈案展至2月6日過堂。
據案情顯示,5名被告是在去年12月20日,在申達央某單位內被逮捕,執法人員同時起獲多樣物品,如10部手機、3部手提電腦、14張信用卡、8張提款卡等等,相信是與進行詐騙有關的物品。
此外,警方隨後調查發現,共接獲12宗投報,是與這起貸款詐騙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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