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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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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妹妹带喝醉酒的朋友回家,连锁餐饮店合伙人起色心,多次性侵和非礼妹妹朋友被判监禁与鞭刑。被告昨日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结果被狮城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8视界新闻网》报道,连锁餐饮店Beef Bro的27岁合伙人陈恩杰(译音,Norvan Tan En Jie)分别面对2项性侵及2项非礼控状,于去年8月5日被高院判监禁9年10个月,加鞭笞8下。 被告坚称事件从未发生过 根据审讯,这起事件于2016年12月26日清晨发生,被告的妹妹和受害者喝了酒后,回到被告同住的组屋。被告当时也带着两个朋友回家。 陈恩杰被指先后在客厅沙发、妹妹房间和厕所,多次反复性侵被告妹妹的朋友,当时受害人只有19岁。 但代表被告的辩方律师对4项控状和罪成提出上诉时,坚称有关事件从未发生过。 辩方认为,鉴于受害人在事件发生时处于喝醉状态,而控方的指证则建立在受害人对当晚事件的不完整回忆上。此外辩方也辩称,受害人提出的证据不一致。 辩方律师表示,妹妹称被告向其他家人坦诚罪行是在撒谎。 辩方认为,在受害人穿的T恤上发现的精液,应由检方来证明是因性侵行为所致;辩方也提出,若最高法院上诉庭决定不推翻定罪,也应降低被告刑罚。 法官:受害人没有夸大证词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表示,受害人的陈述是一致的,她是一个可信和诚实的证人。此外,她也没有夸大自身经历。 鉴于受害者在醒来时就抱怨感觉疼痛,说她编造袭击事件以填补记忆空白的理论 “似乎有点牵强”,而T恤上的精液也是重要的佐证。 法院批准陈恩杰的请求,将刑期推迟一个星期,他将于4月12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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