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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3日讯)34岁孟加拉籍妇女涉嫌用刀子割伤男友性器官,今日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 《大都会日报》报道,被告本卡玛苏玛今早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法官拿督阿末卡玛表示认罪,但基于被告表示只明白部份控状,法官最终不接纳被告的认罪,案件定于11月11日过堂,以安排孟加拉籍通译员。 被告在庭上说:“明白一点点,这是‘丈夫’的错。”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0月8日凌晨1时,在振林山一家工厂后方非法木屋区的一单位内,用刀致伤33岁男子峇布蒙斗,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2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和罚款。 主控官祖海尼在庭上表示,被告与受害者同住一单位,所犯的过错为受害者带来严重伤势,而被控触犯上述条文并不允准保外候审,因此不对保释金额作出建议。 另一方面,被告今日稍早前也在新山推事庭,被控非法入境。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0月8日午夜12时15分,在振林山一家工厂后方非法木屋区的一单位内,触犯1959/63移民法令6(1)(c),并可在相同法令的6(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基于被告看起来不明白通译员念出的控状,推事阿迪法同样拒绝接纳被告认罪,案定11月11日过堂,以安排孟加拉籍通译员。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玛拉山早前曾发文告表示,上述女子在获悉男友在孟加拉当地已婚,并且仍未与妻子离婚,因为嫉妒吃醋,于10月8日凌晨使用利器割伤男友生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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