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泊車費似乎是城市蓬勃發展下無法倖免的宿命,合理的原因不外乎是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方能持續推動更多基礎建設,帶動地方性的持續增長與提升競爭力,聽上去實在很難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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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芙蓉市政廳再次推出在汝來數個地區徵收泊車費的宣佈,不滿的聲音肯定遠遠超過讚美的聲音,相信這也是意料之事。畢竟人民之所以投訴,也是基於感到個人利益受損,倘若事不關己,誰又會介意。
當然,站在地方政府的立場而言,稍微通情達理的人也能明白地方政府的難言之隱和用心良苦。若想要提升基礎建設,就需要錢,這是無法否定的事實。除非全民願意出錢又出力,一同優化自己居住的城市,相信這更是難上加難。
既然這幾乎是無法否定的事實,就會有人提問,地方政府能否把握徵收的泊車費足夠應付所有開銷,並且還有盈利可以去推動基礎建設?這些基礎建設能否帶動更多的經濟發展,抑或只是增加負擔?從多個角度去思考,問題肯定會源源不絕。
從駕駛者的角度,地方政府設法提供足夠的停車位,讓他們享有便利,也相對重要。倒不是付了錢,卻需要步行甚遠,或因泊車位不足隨便停泊,最終接獲罰單。
在商家的角度,更是憂心忡忡,擔心會否因此趕客。尤其該售賣商品若有其它售賣地點,顧客會否因此前往其它不需要付泊車費的地方消費。雖然60仙看似不多,但積少成多,每月的數百令吉額外開銷,肯定也是一筆費用。
當然,還有其它與泊車位產生衝突的問題還未得到解決,如路邊攤位因被允許在泊車位營業而影響當地商家的生意,廢車長期佔用泊車位等問題,是否能夠得到解決?
至於徵收的費用,相較起雪隆一些城市,汝來就徵收了60仙之多,是否合理?抑或可以再下調泊車費數額,以配合該地區的實際消費能力。大型商場如永旺都不徵收泊車費,也肯定是對於市場的調查後才做的決定,難道地方政府沒有掌握更精準的數據嗎?
萬一駕駛者就是不要付錢,地方政府的執行能否跟得上?倘若有需要聘請過多的執行人員監督,往好的角度也許是增加就業機會,但這筆開銷,最終能否至少達到收支平衡甚至提供盈利嗎?
疑團滿腹下,地方政府是否能有更好的賺錢方法?以上的提問更多是額外的收費加劇了生活負擔,意味著人民的收入似乎還沒有能力承擔附加的生活開銷。
就好比佔用泊車位充作路邊攤的經濟模式,真的能夠幫助到大家嗎?商家生意下滑,路邊攤生意也不見得豐厚,最終在互相拉扯的狀況下彼此傷害,也引起種族間的矛盾與不和諧,對誰都沒有好處。
此時當下,地方政府若能與商家、工業區或投資家進行協商合作,一同探討技能、技術與科技的發展,提供技能培訓、課程,往腦力型的方向提供資源,為人民帶來更多元的發展空間,就無需糾結於泊車位的爭執,各自哀愁。
相信人民都期待地方政府能推出更細心的提案,提供方向去改善大家的生活,以營造更和諧的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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