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骨18日讯)卫生局上门检验茶餐室杂饭档菜肴,业者原以为只是例行检查,不料时隔半年后竟收到法庭传票,指控两道菜肴内均检测出有大肠杆菌,业者对于上述欠缺透明的对付行为感到不满。
事主是在10月中旬收到法庭传票,虽已委任代表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将于明天(周五)就要上庭面控,不过,事主对于卫生局有欠公平的作业模式深感不满,因此选择在面控前夕,向本报记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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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李联盛在芦骨经营茶餐室已有3年,在今年3月8日上午,有数名卫生局官员到他的茶餐室检查,并购买了杂饭档的两道菜,分别为木耳焖鸡肉和咖喱鸡,随后完成例行检查便离开。
李联盛声称,茶餐室开业3年来,卫生局官员曾数次上门展开例行检查,众人对于茶室的食材、垃圾、厨余处理方式及卫生环境都没有表现不满,他也从未接到任何口头警告或罚单。因此,当天他也以为只是普通的例行检查,没有太过在意。
然而在5月期间,一名曾到访过的官员上门时告知他,当局之前所买的两道杂饭档菜肴有进行了化验,发现当中有大肠杆菌。
“对方也没有多说什么,我也听得不明不白,因此没有太在意,直到10月中旬,我突然收到一封法庭传票,指控我违反了两项条例。”
李联盛询问律师后得悉,自己所触犯的条例轻则罚款,重则面对牢狱之灾。
李联盛指出,大肠杆菌产生主要是因为食材不熟或储存不当所致,不过,杂饭档的食材保留期限不会超过两天,加上被送往化验的木耳焖鸡和咖喱鸡都是需要长时间烹煮,因此他觉得不存在煮不熟的问题。
“至于是否存放不当导致食材变质,如今已无法查证,毕竟时隔半年,任何食材都已经腐败。”
他声称,卫生局官员始终没有解释,为何时隔半年后才发出法庭传票,而传票是在9月3日发出,惟自己是在10月19日早上9时30分左右才收到。
“如果此事能在当时候就让我知道,至少我还有机会去证明自己的清白,但现在除了接受法庭的审判已无他法,我彻底失去了辩白的机会。”
李联盛也猜测,当局时隔大半年后才发出传票,可能是因全面封锁的影响,即便如此,当局也不应该剥夺了他辩白的机会,让他蒙受损失的同时,其餐饮信誉也被打垮,如此不公平及不透明的处事方式,难以令人信服。
根据法庭传票内容,卫生局在木耳及咖喱鸡中检验出大肠杆菌,因此业者抵触了1985年食品条例第397(1)及397(2)。
据李联盛向代表律师了解后,一旦罪成,至少会面对两万令吉罚款或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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