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23日訊)2022年1月1日起,芙蓉市政廳管轄範圍內的商家必須遵守零塑料袋、零保麗龍和零塑料吸管規定,否則可被開罰單、不可更新或被沒收營業執照。不過,當局給予3個月寬限期,先進行宣導再開始執法。
隨著芙蓉於明年全面落實零塑料袋、零保麗龍和零塑料吸管措施,芙蓉市政廳昨晚召開常月會議時,通過在商家營業執照添加條件的事項,若有商家不遵守相關規定,將會被採取行動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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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的條件包括以紙袋或可生物分解(biodegradable)的袋子來取代塑料袋、以紙盒、可生物降分解容器、低密度聚乙烯(LDP)或“PP5”塑料容器取代保麗龍、以紙製、鋼製或竹製吸管取代塑料吸管。
上述條規涉及所有持有芙蓉市政廳營業執照的商家,包括零售、批發和供應商;一旦商家違反指定條規,將面對罰款、不可更新或者被沒收營業執照。

何永鏵:應先進行宣導工作
對此,市議員何永鏵認為,市政廳應給予執法寬限期,在開罰之前,先教育和警告違反條規的商家,雖然此項措施早於2019年開始推行,但後來因為疫情和行動管制而暫緩,至今相隔已久,很多人都忘了。
“相信還有許多人很依賴塑料袋、保麗龍和塑料吸管,對於替代品也沒有概念,尤其是販商們。我們應先進行宣導工作,比如派發多種語言的宣傳單,並附上替代品的樣本照片供參考。”

歐開忠:應給予“過渡期”
市議員歐開忠指出,這項措施的確很好,但希望市政廳給予半年“過渡期”,讓商家先用完塑料品存貨,否則會蒙虧,尤其經濟受到疫情衝擊,馬上執法讓人感覺不近人情。
“對於不遵守條規的商家,市政廳可以先發出通知信(Notis)或作出警告,同時進行宣導工作,喚起民眾的醒覺意識,之後開始執法時,大家就沒有藉口了。”
同時,他建議地方政府和州政府瞭解塑料用品製造廠家的處境,探討是否可以協助轉換生產線,從生產塑料用品變成可生物分解用品,以迎合新措施需求。
最終,芙蓉市政廳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給予3個月寬限期,先教育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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