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9日讯)最近在社媒上流传一段据说来自警方的语音讯息,指称任何人若驾驶时滥用手机,一旦被取缔,将不能直接缴付罚单,而是会被控上法庭,最低刑罚可被罚款2000令吉。警方证实,此讯息是真的,但是刑罚内容有些出入。
马口泷江同乡会总务潘保佃接到讯息后,与记者分享,记者针对语音讯息,向仁保警方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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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讯息是指称,任何人驾驶时使用手机,若被取缔,不能直接缴付罚款,必须被控上法庭,这是最新法令,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是监禁,或是法官宣判的罚款额。
仁保警区主任胡昌福警监受询时证实,在驾驶时滥用手机,一旦被取缔可被重罚的条例,是于2020年7月6日开始实行。
他说,在1959年道路交通条例17a条文,在驾驶时滥用手机,是属于不能开出罚单的犯法行为,必须直接被控上法庭。
他续说,第一次违例,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若是任何人冥顽不灵,第二次触犯条例再被取缔,最高罚款额将被提高至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潘保佃呼吁公众,驾驶时不要使用手机,因为警方有提到,很多意外肇因,往往是因为驾驶者使用手机或观看视频时分心而造成,因此为了自己的安全,一切都应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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