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万茂新村路口8个店屋单位业者获准更新临时准用证(TOL)后,今日终于拿到批准信了!
郑进蕊:须3个月内缴地费
万茂新村村长郑进蕊受询时指出,村委会是在近期接获芙蓉县土地局通知,并取得了有关店屋的临时使用证批准信,因此今日就安排所有涉及的店主一同集合在新村礼堂,以领取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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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正式拿到了批准信,他们必须确保在3个月内缴付有关的地费。每年9月之前必须缴付明年一整年的地费,同时也必须把临时准证的申请表格重新填写和呈交。”
有关的8个单位是在4年前开始,面对了更新临时准证的问题,而根据万茂州议员叶耀荣当时的解释,他们无法向土地局申请更新土地临时准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土地需要重新评估地价,所以当时也导致业者们担心土地会被回收。
因此,这几年期间,业者都在积极通过村委会和州议员寻求解决方案。
8店屋是万茂新村地标
无论如何,州行政议会于2月16日终于通过了上述8个单位业者更新临时使用准证,只是地费进行了调整,即从零至50平方公尺,每月地费为100令吉;51至100平方公尺为每月150令吉;200平方公尺或以上,则是每月200令吉。
据了解,有关的8个申请单位有咖啡店、摩托车店、手机店和杂货店等,他们在当地营业已有约70年之久,经历了3代,是万茂新村的风貌和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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