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訊)萬茂新村路口8個店屋單位業者獲准更新臨時準用證(TOL)後,今日終於拿到批准信了!
鄭進蕊:須3個月內繳地費
萬茂新村村長鄭進蕊受詢時指出,村委會是在近期接獲芙蓉縣土地局通知,並取得了有關店屋的臨時使用證批准信,因此今日就安排所有涉及的店主一同集合在新村禮堂,以領取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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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正式拿到了批准信,他們必須確保在3個月內繳付有關的地費。每年9月之前必須繳付明年一整年的地費,同時也必須把臨時準證的申請表格重新填寫和呈交。”
有關的8個單位是在4年前開始,面對了更新臨時準證的問題,而根據萬茂州議員葉耀榮當時的解釋,他們無法向土地局申請更新土地臨時準證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土地需要重新評估地價,所以當時也導致業者們擔心土地會被回收。
因此,這幾年期間,業者都在積極通過村委會和州議員尋求解決方案。
8店屋是萬茂新村地標
無論如何,州行政議會於2月16日終於通過了上述8個單位業者更新臨時使用準證,只是地費進行了調整,即從零至50平方公尺,每月地費為100令吉;51至100平方公尺為每月150令吉;200平方公尺或以上,則是每月200令吉。
據瞭解,有關的8個申請單位有咖啡店、摩托車店、手機店和雜貨店等,他們在當地營業已有約70年之久,經歷了3代,是萬茂新村的風貌和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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