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日訊)霸佔公共停車位屢勸不聽,芙蓉市政廳可重罰商家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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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商業區出現商家長期霸佔停車位的現象屢見不鮮,儘管市政廳近年來曾多次針對違規商家開出罰單,然而相關問題不見改善,部分商家依然冥頑不靈,照舊霸佔公共停車位。
這也使到,芙蓉區原本就不算足夠的停車位,變得更加僧多粥少的問題,民眾在尋找停車位時,往往會面臨一位難求的窘境。
據反映,上述情況多數發生在商業區,其中最為明顯是在芙蓉金馬揚商業區,尤其該商業區的靠近購物商場,加上該商業區有不少食肆營業,使到商業區車輛流動相當高。
尤其是週末六日以及公共假期的時段,整個商業區是處於車水馬龍,車輛被擠得水洩不通,民眾若要在該處尋找到空停車位,至少需要耗費半小時,才有機會找到車位。
即便如此,更多民眾經常也會被“假象”矇騙,每當以為成功找到停車位,當車輛駛進車位時,才發現會遇到“障礙”,即被商家用椅子或是招牌霸佔車位,使到人們只能被逼接受“熟鴨子飛走”。
而上述問題,早在幾年前已經發生,每當車位霸佔問題嚴重時,執法當局都會展開執法行動,即便如此,商家仍會重蹈覆轍,屢勸不停,甚至有些商家變本加厲,從一開始霸佔一個車位,到現今的兩個車位。
另一方面,也有民眾反映,除了金馬揚商業區發生商家霸佔停車位的現象,位於花城廣場、新那旺廣場及羅白千禧廣場商業區,也有類似問題出現。
民眾透露,相比金馬揚商業區由商家霸佔車位,花城廣場則是出現上班族,直接用三角錐連霸多個車位,人們到該商業區活動時,面對停車位,處於“看到卻停不到”的問題。
此外,也有民眾說,一些商業區的特定行業如修車店或洗車店,為了節省費用而不選擇租用停車位,然後把維修車輛停在店前或附近多個停車位,成為一種“變相”霸佔車位的方式。
類似情況一再發生,但問題卻不見改善,使到民眾怨氣沖天,也對自私的商家及私人公司頗有怨言。
他們也促請執法當局正視問題,以保障公眾的利益,而不是讓商家肆意妄為,霸佔公共地方。
針對芙蓉區一再發生非法霸佔停車位的問題,芙蓉市議員何永鏵接受《花城》訪問時,鼓勵民眾,若發現有商家或相關單位,涉及長期在霸佔停車位,當下可以拍照作為證據,提交予市政廳。
“或者,民眾可以到各選區服務中心、聯絡負責相關選區的市議員,以及透過市政廳的投訴平臺反映問題,方便市政廳採取執法行動。”
不過,對於問題始終未獲解決,是否與當局執法不嚴有關,他則解釋,每次市政廳接獲投訴後,都會展開執法行動,惟涉及商家面臨罰款後,還是會明知故犯。
“這點市政廳確實需要檢討,所以我們也在研究,提高罰款的數額,讓違規者能夠知難而退,遵守地方政府的條規。”
他舉例,如之前,市政廳在執法時,針對相關違規者,只是援引微型法令向商家開出250令吉罰單,他不排除,類似罰款對部分商家,可能不受影響。
“因此,在面對長期霸佔停車位,且又屢勸不聽的商家,市政廳是能夠以在公眾場合阻擾他人的法令對付商家,其罰款數額可提高到500令吉。”
而且,他強調,當局也會充公商家用來霸佔車位的工具。
“不管怎樣,遵守地方政府法令是每個人的責任,必須所有單位配合才能把這個問題解決,我們也不能單方面解決問題,商家方面,也不應該持有自私想法。”
另一方面,何永鏵說,其實市政廳的月租車位價格並不高,租車費每月只有100多令吉,也是商家能夠承擔範圍,如果商家選擇租用車位,對商家也是好事,同時也不會發生霸佔停車位的問題。
他也提到,在此前,唯有特定行業如洗車店、維修車店或安裝汽車零件等,才能申請租用停車位,但現在已經全面開放予各行業,只要業者認為有需要,都可提出申請租用。
“只有被指定的特定行業,在申請營業執照時,是強制規定必須租用車位,但如果沒有被列入指定的行業,商家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租用停車位。”
當然,他強調,即便商家向市政廳租用停車位,也不代表該停車位是給予商家全權使用,租用停車位的商家,其使用權限只限於工作天,從週一至週五的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一旦過了下午5時後,租用車位的商家,就必須把停車位讓出,重新開放供民眾使用,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公共假期及週六日。”
他補充,若公共開放時間,相關商家就必須把障礙物移走,讓民眾自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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