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芙蓉21日讯)工地顾问以核准相关检查文件为交换条件,向工程负责人索贿5000令吉遭举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4天和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力偿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为莫哈末扎基乌丁(38岁),原在一间工程顾问公司担任工地检查主任。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15日中午12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淡边一间快餐店内收下5000令吉贿金,作为核准工地检查要求(RFI)文件的交换条件。
工程负责人举报反贪会
案情显示,有关工程为林茂体育中心兴建计划中的排水系统工程,被告数次向工程负责人提出以5000令吉交换核准相关检查文件,对方最终向反贪污委员会举报,并安排会面付款,被告当场人赃并获。
被告因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a)(B)条文,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俯首认罪。
被告求情时声称,这是自己首次犯罪,事后丢了工作,求职也面对困难,暂时从事电召车司机,还要养活母亲、妻子和两名孩子,难以维持家庭开销,恳求法官减轻刑法。
法官鲁斯汉宣判,被告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4天(从下判日算起)和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力偿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同时交出索取的5000令吉贿金。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今早在反贪会执法人员带领下上庭面控,其在场的家人闻判后默默拭泪。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夫。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