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巫裔商人为求警方释放涉及投资骗局的5名同伙,直接以20万令吉行贿警员,惟行贿不成反被逮捕,商人今日被提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以24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莫哈末莫哈末扎伊亚山(34岁),今天共面对两项控状,根据控状,他与一名仍然在逃的男子,被控于2021年11月14日,在汝来一个住家单位向警员行贿20万令吉,以诱使警员,不对涉及投资骗局而被捕的5名同伙,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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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已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14条文的交替控状下被控。
被告认罪罚款10万
被告在选择认罪后,芙蓉地庭法官鲁山路迪夫也做出判决,判处被告罚款10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将以24个月监禁替代,此外,被告向警员行贿的20万令吉,也须被反贪会充公。
此案的主控官为副检察司万沙拉鲁丁。
消息指出,被告是在昨晚8时30分,在警方与反贪会的合作下,联手在丹州巴西马把被告逮捕归案,并在今早把被告押上法庭面控。
值得一提是,被告也同样涉及欺诈及投资骗局,曾在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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