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馬大華文學會主辦辯論海嘯之“花城舌戰”,日前首次在花城芙中引爆,卻在這場辯論賽中,正反方場有辯手出現爆粗行為,實令人頗感意外及心中產生不少迷惑。
無可否認,在這文明的社會,沒有人會認同在任何形式的辯論賽場上,資深辯手得意忘形衝口而出,或是歸究於“情景演繹”,而信口開河地爆粗。尤其是此場辯論賽是由神聖的馬大學府華文學會所主辦,且參與的辯手皆曾在國內外的辯論錦標賽場獲獎,知名度可謂響噹噹,而且擔任點評嘉賓亦是國內知名的專欄作者,資深電臺主持人或曾獲獎無數的前知名辯手。然而耐人尋味的犯下失誤爆粗的辯手依然“榮獲”最佳辯手,怎不令人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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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皆知,凡舉辦任何一場大小辯論寡,主辦當局都會訂下規則,例如不能涉及敏感的宗教及挑起種族情緒的話題或作出人身攻擊等。反之應有文明人的態度,說話得體且言之有物,及以規範的詞諮來表達,而不是“不小心”以爆粗取勝尚沾沾自喜。
我們不能否定,參與辯論的辯手的努力及表現,讓聽眾帶來的思維激盪與推廣思辯能力。雖有時馬有失蹄,但是這些沙場老將的辯手,之前應有非常充分的準備資料工作及心中也早有著知彼知已百戰百勝的決心,以避免失誤。就如一名冠中冠歌手,到處去參賽,在臨場表現中,若失常走音,走調,這顯示該參賽者的內涵修養工夫,尚未達至爐火純青之境地,還需不斷地進修。
其實,所謂“辯”,就是辯駁或是辯解,辯明是非,而“論”則是論述及議論。辯論即是論辯圍繞在指定的辯題上,雙方意見相悖的話題而展開辯駁,以支持自己的論點與看法,並駁斥對方意見的一種有規範口語上的競技。
此外,辯論可“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明實,處利害,決嫌疑”,其作用有助於人們發現和認識真理,開發人們的智力,增進知識,培養良好的口才及提高應變的能力,並持有客觀且理性看待問題的能力。
因此,辯論實際上就是圍繞在一指定的辯題,而展開的一種廣泛知識,思維反映能力,規範語言表達能力,即是一種綜合能力的競技,讓人們明辨是非,堅持真理及鍛鍊思維能力。
若資深辯手臨場違反擬定的規則,則其有必要作出深思及再作檢討,以期達至盡善盡美的境界。尤其此次由馬大華文學會主辦,具高水準的辯論賽,辯手應展示及體現良好的示範及精湛的辯論水平,以鼓勵及提升年輕華裔子弟的辯論口才與技巧,日後他們融入在社會群體中,才能與他族群爭一日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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