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1日讯)露营地“漂白”及合法化有进展,森州政府已经拟定18项指南草案,行政议员张聒翔在今天与12个露营地业者召开会议,一致达成共识和接纳草案。
不过,这项漂白计划期限为2年,若在2026年还未漂白的露营地,州政府将会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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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聒翔强调,这项“漂白”活动只限在今年的3月31日前营运的营地业者申请,今日参与会议的业者或露营地代表共有12人,但是州政府目前未能掌握森州私人营业的露营地确实数据。
已拟18“漂白”条规
无论如何,他呼吁露营地的业者配合,若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和他们联系,以便日后业者们能在安全的情况下经营,民众也能更放心的享受露营乐趣,达致双赢局面。
他也说,自从在1月与露营地业者召开对话会后,州政府已经拟定了一套共18项条规的“漂白”指南草案,因此再度邀请业者们出席今日的会议进行公布和对话,业者们也达致共识,所以州政府下一个阶段将会提呈到由森州务大臣主持的森州政府策划委员会进行核准,然后再提呈到行政会议上通过。
张聒翔今日主持了与露营地业者的会议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指出。
张聒翔公布指南草案18项条规:
(1)所有的露营地必须是在2023年3月31日前营运。
(2)露营地地点只限私人地段,若涉及政府或其他机构租借地段,需申请临时运营执照(LPS)。
(3)申请的露营地将给予“临时建筑物准证”、营业执照及土地与矿物局特别执照(PTG)。
(4)“临时建筑物准证”及执照只有两年期限。
(5)凡是农业、住宅、商业、森林与储水地段皆可。
(6)土地用途无需转换。
(7)露营地段范围占不超过总地段五分之一,无需转换土地用途。
(8)需附上土地测量师核实的土地规划。
(9)必须通过大马水利灌溉局(JPS)、县属、大马矿物及地理科学局(JMG)。(10)露营地必须要有正规的入口通道,否则申请不生效。
(11)如果入口涉及森林地段,需获得森林局准证。
(12)提出申请的露营地必须获得水路灌溉局、森水务公司以及水源监管机构(BKSA)的批准信函。
(13)露营地水供水质必须获得森州水务公司或水源监管机构通过。
(14)排污池需距离海边、河边走或湖或池20公尺,业者必须自行维护。
(15)必须自行委任获得地方政府注册的承包商清理垃圾。
(16)业者必须拥有受过专业训练的紧急应对小组。
(17)所有露营者的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包括名字和完整的身份证号码。
(18)一旦呈上了图测后业者不能自行扩建露营地,否则准证或执政将被取消。
安排业者进行应对灾难事故训练
张聒翔坦言,要求业者成立紧急应对小组,是有鉴于峇冬加里土崩事件,并且会与业者以及民防部队协调和安排进行训练,以便在面对紧急或灾难事故时,有相关的知识。
他说,若以一依格土地为例,申请漂白所需费用预计为936令吉20仙。
他也说,上述草案一旦通过,森州就是全马第一个推出露营地漂白指南的州属,若联邦政府日后也推出相关的指南或方案,州政府将会探讨将方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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