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12日訊)年邁夫婦為了省錢,將修剪下來的樹幹扔進排水溝後遭鄰居舉報,險些坐牢!
租垃圾槽聘2員工清理
一對年邁夫婦修剪家中庭院的果樹時,為了省下垃圾處理費,竟將砍下的樹枝、樹幹扔進屋旁的排水溝後置之不理,結果遭到鄰居舉報,屋主更因牴觸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而被險些受對付,最終為避免被控上法庭,屋主唯有另付450令吉租用垃圾槽及聘僱2名員工清理排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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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李姓屋主(70歲)在4月7日(週五)接到由房屋及地方政府發展部發來的“警告信”後,隨即向芙蓉市議員莊雪和求助,希望能夠協助收拾殘局,所幸最終還是順利解決,否則,屋主可能面臨鉅額罰款甚至坐牢的風險。

莊雪和指出,事主是在上週芙蓉新城某花園住家單位內修剪果樹,為了“貪方便”及剩下一筆數百令吉的垃圾處理費用,將掉落在樹旁排水溝的樹枝及樹桐視若無睹,結果引起鄰居不滿,進而向有關當局舉報對方的惡劣行為。
據事主求助時反映,由於修剪的果樹種植在排水溝旁,因此,修剪下來的樹枝也“自然而然”順勢跌落在排水溝內,因此沒有多加理會,不料卻遭到鄰居舉報,甚至接到當局警告信。
限3天內清理枝葉
根據事主展示的警告信中,限定對方務必在3天內清理堵塞排水溝的樹枝與樹葉,否則將會在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下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將面臨最低1萬至最高10萬令吉的罰款,或最少6個月至最高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說,由於事主年事過高,無力獨自清理排水溝的堵塞情況,唯有向他求助,並承諾願意“自費”清理。莊雪和事後也前往有關排水溝查看時,發現排水溝非常深,而且掉落的樹枝幾乎沾滿了排水溝的寬度,一旦下雨不僅會堵塞排水溝,甚至還會堵塞排水口而導致排水不利。
為此,莊雪和也“伸出援手”,即協助對方租賃垃圾槽及聘僱2名臨時工人,解決排水溝的樹枝。他說,租賃垃圾槽的250令吉及2名員工共200令吉的費用,均有李姓屋主自行承擔。
莊雪和無奈指出,同類的情況並非首次發生,事實上,很多花園居民在修剪樹枝時,都會為了貪圖方便或剩下250令吉的垃圾槽租賃費,直接將修剪下來的樹枝對方在路邊,造成他人不便。
他說,普通市民認為,清理垃圾是森州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管理機構(SW Corp)的工作,其實不然,居民若要有關機構協助處理修剪下來的樹枝,就應該事先將垃圾鋸成小段並放入垃圾袋或捆綁起來,方便當局清理,而不是隨意丟棄在路邊,增加當局的工作難度。
“當樹枝隨意丟棄在路邊,就會導致其他人也依樣畫葫蘆,導致垃圾堆積成山,最終民眾又轉向市議員投訴,甚至質問為何地方政府沒有做工。”
莊雪和強調,民眾對環境衛生意識薄弱,經常亂丟垃圾卻要市議員為此買單。事實上,對於非法處理垃圾的公眾,當局有權採取法律對付行動,情況猶如李姓屋主般,倘若冥頑不寧,拒絕清理現場垃圾,就會被控上法庭。
“民眾是時候提高對環境衛生的覺醒意識,只要妥善處理垃圾就可以免除各種民生問題,更不要為了省下250令吉的垃圾槽租賃費,把自己推向法庭面控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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