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17日訊)“明明更新了臨時執照至8月才到期,市政廳卻以無執照為由封我水果檔!”文丁大街水果檔口營業近半年後,突然被查封。芙蓉市議員楊媚婷解釋“提交申請程序時所發出的收據,不能充當臨時執照。”
坐落在文丁大街的水果檔口業者唐秀輝(35歲)向《花城》申訴,檔口是在2022年12月期間開設,當時也通過芙蓉市政廳申請了臨時執照,一直以來均相安無事,隨後又再2月申請執照更新,不料卻在上週四(11日)早上,突然來了數名官員,以“無執照經營”為由,將水果檔封鎖了。
ADVERTISEMENT
他說,由於官員查封期間,自己並不在現場,但在場員工也第一時間向官員說明情況,強調已更新臨時執照,惟官員並未接受解釋,僅透露“因為有人多次舉報你們,因此必須採取行動。”
出示“申請程序收據”
唐秀輝透露,他在翌日(週五)前往芙蓉市政廳向另一名官員瞭解情況時,出示了更新執照時獲得的“申請程序收據”以證明確實已更新執照,有效期至5月20日。因此,該名官員對於水果當頭被查封一事也感到錯愕,並指示唐秀輝嘗試再向有關部門再一次申請執照更新,確認是否還能更新。
“原本的臨時執照會在5月20日到期,所以也趁此機會嘗試更新,結果,我的臨時執照依然獲准更新從5月21日至8月20日為止。”儘管唐秀輝強調,先後完成3次臨時執照更新,不過,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唐秀輝從開業至今都沒有得到由市政廳發出的執照套件(Patil Lesen)。
對於上述情況,唐秀輝也曾詢問有關部門,為何遲遲未發出執照套件,惟官員聲稱,一般只要繳付了20令吉的申請程序費用(申請臨時執照必經程序)並獲得有關收據後,即便尚未獲得執照套件仍可正常營業。
根據唐秀輝的情況,因其位於路邊的水果檔口,須以臨時執照方式營業,故每3個月要更新執照,而他從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從2月至5月,甚至在被查封后,再一次提交的臨時執照更新均沒有問題,唐秀輝也不禁疑惑“究竟怎麼了?”
處理爛水果被質疑“悄悄營業”
“如果被舉報是因為阻礙交通,或者造成其他不便,要我關閉或查封,我也無話可說。但如今,檔口被封,能不能重開也沒有一個答案。”隨著水果檔口被查封后,官員在四周圍起警戒線,由於多日未能開檔導致水果也發臭了,唐秀輝回到檔口清理水果時,竟又再被官員質疑是否“悄悄營業”。
“官員告訴我,有人發現檔口被封鎖後,還在悄悄營業,事實上,我只是回去處理那些發臭腐爛的水果而已,裡面的所有東西也不敢亂動,深怕稍有不慎又引來官員上門。”
楊媚婷:第2次更新申請沒被批准
針對上述情況,唐秀輝也曾向市議員楊媚婷與汝來州議員阿魯古瑪求助,冀望能夠向市政廳討個說法,然而,事件過去了一個星期卻等不來一個答案。
對此,楊媚婷受詢時指出,據她瞭解,事主申請的首次臨時執照,即從2022年12月至2月期間確實已經批准,市政廳也發函給事主前來領取執照套件,但不知何故,事主收到信函時已超過臨時執照有效期,必須重新再申請。
“至於第2次更新申請,其實也沒有被批准,而第3次的申請,目前還在等待執照小組的審核。”
她補充道,申請臨時執照程序,必須先交付20令吉的申請手續費,但有關單據不能取代臨時執照,而必須在地方政府發函通知後,申請者前來再繳付約200令吉的執照費,拿到了執照套件,才算得上“有牌經營”。
她坦言,業者往往在申請程序第一步後,不等執照套件的情況下直接開門做生意,其實是屬於違例行為,不過,官員通常不會刻意刁難業者,只要業者能出示申請執照程序的收據,一般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數個月以來屢屢遭人舉報
“但只要有人舉報或投訴,就另當別論,畢竟一天還沒有拿到執照套件,就不算合法營業,地方政府也必須要採取行動。奇怪的是,上述水果檔口在過去數個月以來,不知何故屢屢遭人舉報。”
無論如何,楊媚婷承諾會持續跟進上述申請,來臨的執照小組會在5月杪召開第二輪的會議,針對所有執照申請進行審核,預計最遲會在6月初會有結論。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