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抢劫案受害者”变“报假案嫌犯”。2名男子不约而因报假案落网。
警方在昨日共接获2宗打抢案投报,惟经过一番调查后却“查无此案”,再深入调查后竟发现,2名“受害者”竟是为了逃婚及身分证丢失,企图免处罚款而蓄意报假案,所幸2人所作所为逃不出法眼,当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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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称遭打抢
芙蓉警区主任阿里费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首名“受害者”是在昨日(12日)晚上8时47分报案,该名从事承包商的男子(39岁)向警方投报,称自己在芙蓉百美花园小食中心前遭2名男子打抢,身上贵重物及身分证也被劫走。
然而,在后续盘问中,男子最终向警方承认,由于自己疏忽丢失了身分证,为了重新补发身分证时不被罚款,想出了报假案的馊主意,企图蒙混过关。
阿里费补充,警方深入调查后还发现,该名报假案的“受害者”不仅拥有毒品犯罪前科,其尿液检验也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当场被捕,从“受害者”摇身变“嫌犯”。
外卖员为推迟婚礼谎称遇劫
第二名“受害者”则是22岁的外卖员,他在是同日晚上10时33分向警方报案,声称在晏斗某兴都庙前遭4名男子打抢,身上的9000令吉现金与身分证也被抢走。
“受害者”在接受警方盘查时被发现口供错漏百出,最终坦承“9000令吉被抢走是假的”,他并没有遭遇抢劫,由于没钱结婚,为了推迟婚礼而选择报假案。
无论如何,阿里费促请民众,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要试图向警方提供虚假情报或报假案,否则将在刑事法典第182(蓄意报假案)条文下被对付,一旦被控罪成,被告将面临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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