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7日訊)揭發結婚10年的越南籍妻子與其他男子曖昧且糾纏不清後,更被妻子的“警察”友人恐嚇及用車撞傷,華裔青年盼求失聯的妻子儘快現身,協商離婚事務。
來自芙蓉的鄭程傑(34歲)今日在龍城州議員古拿的協助下,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希望透過報章,呼籲妻子出面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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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程傑向記者披露,他本身是經營著理髮店,並與29歲的越南妻子是在理髮店內相識後,兩人結婚10年以來,育有一對兒女,並且感情穩定。
他說,直至上個月,妻子突然說要返回姐姐家,期間,他與妻子信息來往時,察覺到妻子開始出現反常行為,信息回覆速度也很慢,之後,他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妻子身處在馬六甲。
他指出,妻子不久回家後,就突然向自己提離婚,而在過程中,他搶走了妻子的手機,發現了手機內,收藏了多封與其他男子的曖昧信息,之後,妻子就突然離家出走,音訊全無。
“直至10月21日,妻子突然帶來一名華裔男子前來會面,對方年約30歲,當時,對方聲稱自己是名警察,並言語恐嚇我,要幫助解決我與妻子之間的問題。”
他說,該名聲稱是警察的“David”,還攜帶了兩名手下,並向其叫囂,對方除了可以利用警察身份,也可以“黑白橫行”,找幾個“手下”來談事情,經過一番周旋下,在其父親的介入,讓事情告一段落。
後退撞向摩托車
之後就來到上週四(2日)晚上7時許,妻子突然聯絡上理髮店的員工,說要回來取東西,於是他就把後門打開,並且也順便等待妻子到來。
他說,當時他等了兩個小時都不見對方,於是就與友人先飽餐一頓,再回到理髮店時,已經發現後門停放一輛車,“David”就在車外,妻子則在車內待著。
“該名男子見狀後,就突然上車踩油門,期間撞倒了友人和其摩托車,看著車子離開,我也騎著摩托車追出去。”
鄭程傑披露,當時他一路追隨車輛,從芙蓉迪威再也(Thivy Jaya)追到亞沙路的交通燈三岔路口,之後,車子就停了下來。
“由於當時周圍都很多車在等待交通燈,我打算趁著車子停下,就上前與對方商談事情,豈料對方竟然不顧危險,後退撞向我的摩托車,情急之下,我只能跳上車,用雙手捉著對方的汽車尾翼。”
然後,對方不理我的呼叫,把車直接駛向波德申北上吉隆坡的收費站,直至駛出高速大道,雖然過程中,他曾不斷高喊求助,但對方仍舊不為所動,直至感到體力不支,才決定放開手,整個人也被拋在大道旁,他的頭部、左腳、雙手及背部也被擦傷。
而之前也被車撞的友人,隨後抵達現場後,把他送到安全地方,好心民眾也致電救護車到場,為他進行即場急救,然後送到醫院接受治療。
暫居朋友家養傷
鄭程傑說,事發後,為了避免孩子擔心,他至今都暫居在朋友家養傷,當孩子問起母親時,他都以妻子工作為由,向孩子撒謊。
他說,當他發現妻子外遇時,他已經決定要離婚,並且要求獲得兒女的撫養權,但妻子針對離婚的問題,一直都沒有給予正面的答覆,現在也無法與妻子取得聯繫。
“妻子仍持有登記在我名下的簽證,我也擔心對方拿著簽證做其他事情。”
他提到,妻子曾向身邊的人透露自己很兇,很害怕自己,惟他喊冤,自己不曾對妻子態度惡劣,也不曾對妻子施暴。
另一方面,針對恐嚇自己的“警察”,鄭程傑披露,他在報警時,曾有警員告知,該名“警察”與妻子相識了3年。
他補充,經過調查,該名“警察”是駐守在雪州新古毛區的一間警局,而他已經向廉政及標準執行部舉報這名男子,在過去多次對他進行恐嚇。
警已接獲相關投報
另外,古拿相信,隨著事主已經報警,他相信警方有足夠的辦案經驗來採取相關行動,而且,對方如果是名“警察”,應該清楚知道,隨便介入或破壞他人的家庭,是不道德的行為。
他強調,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的成份,而且,根據資料,如果是作為一名警員,也不應該把警方的機密,包括身上的武器裝備上載至社交網絡,因此,對方的實際身份,還是存在質疑。
芙蓉警區副主任莫哈末羅斯里證實,警方已經接獲相關投報,此案已經援引犯刑事法典第498條文(懷有犯罪意圖勾引、拐帶或禁錮已婚女子)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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