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7日讯)11个月大女婴在托儿所被虐待致眼睛肿胀,母亲愤而报警,警方掌握证据后,逮捕一名66岁托儿所女职员。
汝来警区主任阿都马力发文告指出,汝来警局于6月2日下午6时12分,接获一名20余岁巫裔妇女投报,指女儿在托儿所遭受虐待,警方进行初步调查后,发现案件发生于2月5日,约上午8时至下午6时18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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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家托儿所已运营约20年,是获得森美兰社会福利局批准而成立,从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嫌犯是托儿所的员工,殴打了11个月大女婴。
“女婴送往医院治疗后,医生证实,女婴眼睛部位出现肿胀,可能是被硬物击中而受伤。”
他补充,汝来警局刑事罪案调查组后于2月7日中午12时30分,逮捕了一名66岁的女嫌犯,嫌犯是托儿所的职员。
“经调查,嫌犯无犯罪记录,不曾涉及吸毒,警方将在2月8日向芙蓉法庭申请延扣助查。”
此外,警方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进行,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呼吁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并建议公众不要做出任何扰乱公共秩序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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