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日讯)芙蓉市政厅开放让花园住宅区申请增设路墩,惟必须符合当局制定的条件,才会获得当局批准,派员到现场展开铺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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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市政厅早前透过脸书专页,公开让花园住宅区申请增设路墩,并且也列出数条申请程序及条规。
锺锦威:由社区反映需求
针对此事,芙蓉市议员锺锦威指出,市政厅主动开放让居民提出申请,相信是近期接获不少居民的反馈,才有此决定。
他以自己管辖的地区为例,由于新那旺不少地区属于新的屋业,花园住宅区仍缺乏基本的道路设施,往往需要当地居民主动申请,或者透过居协或睦邻计划的反映,才可以争取到权益。
“而且,只有居住在当地的居民,才能得知社区的真正的需求,由居民主动提出申请(路墩),是再适合不过。”
根据他的了解,若居民要申请路墩,当局也不会有所限制,即规定一条路只能设立多少个路墩,不过,市政厅工程部官员,还是会前往视察场地,鉴定是否有设立路墩的需求性。
繁忙路段优先考虑
他披露,路墩的高度必须在7吋,宽度为1.7米,长度则是根据每一条路段的大小而定。
“要申请设立路墩,必须要符合数个条件,首先,当局也会优先考虑地点是在花园住宅区,并且是繁忙的路段。”
另外,他说,该路段必须是靠近公共区域,如游乐场、草场、祈祷室、清真寺或学校范围内。此外,只要该路段的左右两旁,不能有停车位。
锺锦威说,在达到场地的条件后,居民也必须让当地的居民协会或睦邻计划致函给市政厅,信内必须注明是来自什么组织,要清楚写明要在哪个路段增设路墩,已经说明要设立路墩的原因。
须获至少4支持信
此外,他强调,信函也必须获得,在有关地点牵涉在内的至少4个签名,获得对方的允许才能把信函交给市政厅。
“若附近靠近学校或祈祷室,则必须校方或祈祷室的委员的支持信。”
他说,一旦资料准备齐全,信函将会呈交到市政厅工程部,该部门就会派官员视察环境,若无问题,就能批准动工,惟他强调,位于十字交叉路口或住家的大门,是禁止设立路墩。
锺锦威补充,其管辖的范围近期也收到2个申请,他也会在近期内跟进此事,帮助当地的居民解决道路安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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