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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8pm 18/04/2024

2报告尚未出炉 “狼父”涉性侵未成年女儿案再延至605过堂

供星洲网/2报告尚未出炉 “狼父”涉性侵未成年女儿案再延至506过堂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的被告(右二)在芙蓉地庭受审。(陈悟源摄)

(芙蓉18日讯)有鉴于妇科报告及医药报告尚未出炉,早前被控殴打及性侵16岁女儿的“狼父”,案件再度展延至6月5日过堂,并择定于8月14日及15日审讯。

涉嫌性侵女儿的47岁华裔被告,今早被押送到芙蓉地庭进行过堂程序,然而有基于上述两份报告还未出炉,主控官今敏(译音)副检察司向法官拿汀苏丽达要求,将案件延期到6月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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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随后批准了主控官的要求,并择定于8月14日及15日进行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晚上时段,在森美兰林茂区甘榜肯东巴鲁哥一间住家,涉嫌强奸一名年满16岁6个月的少女。

根据法律、宗教法、习俗或习惯,被告与对方的关系不允许与其结婚,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少8年及最高30年,或不少于10下鞭笞。

被告3月5日在庇劳地庭承认蓄意伤人罪后,被判处5年监禁,目前正在日叻务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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