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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8pm 18/04/2024

2報告尚未出爐 “狼父”涉性侵未成年女兒案再延至605過堂

供星洲網/2報告尚未出爐 “狼父”涉性侵未成年女兒案再延至506過堂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的被告(右二)在芙蓉地庭受審。(陳悟源攝)

(芙蓉18日訊)有鑑於婦科報告及醫藥報告尚未出爐,早前被控毆打及性侵16歲女兒的“狼父”,案件再度展延至6月5日過堂,並擇定於8月14日及15日審訊。

涉嫌性侵女兒的47歲華裔被告,今早被押送到芙蓉地庭進行過堂程序,然而有基於上述兩份報告還未出爐,主控官今敏(譯音)副檢察司向法官拿汀蘇麗達要求,將案件延期到6月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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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隨後批准了主控官的要求,並擇定於8月14日及15日進行審訊。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2023年11月12日晚上時段,在森美蘭林茂區甘榜肯東巴魯哥一間住家,涉嫌強姦一名年滿16歲6個月的少女。

根據法律、宗教法、習俗或習慣,被告與對方的關係不允許與其結婚,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3)(強姦)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少8年及最高30年,或不少於10下鞭笞。

被告3月5日在庇勞地庭承認蓄意傷人罪後,被判處5年監禁,目前正在日叻務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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