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訊)森州行政議員威拉班指出,森州廢料處理中心(Kualiti Alam)在4月12日發生火災事故後,州環境局已經下令禁止該中心接收9種易燃廢料,直至該中心的營運符合環境局規定條件,並且在新的儲藏室準備齊全後,有關禁令才被撤回。
上述9種易燃廢料編碼為SW421、SW430、SW418、SW422、SW426、101、SW319、SW323、SW324,以上皆是在火災現場被發現的易燃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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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事故發生後,環境局從4月14日至5月2日,在中心周遭2處高危區展開空氣指數檢測,皆低於頂限範圍,而且逐日降低;同樣的,森廢料處理中心附近的2處水流檢測同樣在極限指數以下。
監控中心運作確保符條規
另外,針對森州廢料處理中心搬遷,威拉班指出,森州政府曾經致函給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申請將該中心搬離森州,但最終被駁回,不過,他承諾州政府將會嚴厲監控該中心運作,確保符合所設定的條規。
“森廢料中心被規定必須遠離屋業發展至少500公尺範圍,目前最靠近的屋業距離為申達央土展區2公里、甘榜宜嘜峇魯(Jimah Baru)3.25公里、Hijayu 3花園3.79公里以及申達央Idaman Villa住宅區3.48公里,即便如此,隨著周遭的發展越來越蓬勃,距離廢料處理緩衝區也越來越靠近。”
威拉班也指出,廢料處理不能只靠一個設施,而是需要分區域管理,所以環境局也正根據可控廢料編碼分佈位置進行評估,特別是對易燃廢物的限制。
威拉班是在今天第15屆第二季第一次森州立法議會上,在施政御詞環節中,回應有關森廢料處理中心的問題時,如是指出。
防河水汙染
特工隊監督寧宜河熱點
另外,近來發生連串因河水汙染被迫關閉寧宜濾水站事件,威拉班也回應,當局已經成立包括他在內的“特工隊”,並在多個沿著寧宜河的熱點區域展開監督工作,而參與的單位包括森州環境局、森水源監管機構(BKSA)、森水務公司及芙蓉市政廳,以確保水源汙染可被杜絕。
他強調,森州政府將會透過環境局等單位,對引發寧宜河河水汙染的單位採取法律追究。目前環境局已經在整理和完整調查文件並提呈給副檢察署,入稟法庭。
他補充,國會在2023年4月23日通過修訂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127條文),凡汙染水源、將廢油和廢料丟棄海域導致汙染,以及非法處理指定廢料的過失,一旦定罪,最高可罰款1000萬令吉;非法處理指定廢料、汙染水源和不遵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一旦罪成,可判處強制監禁不超過5年。
至於罰單數額也從原本2000令吉,改為不超過最高罰款的50%,視個別違例條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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