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許多華團組織,除了一些具代表性及較活躍的組織,每每召開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都會提呈政經文教等提案在會上討論或辯論,也不時主動會針對國內時勢動態的發生事故“發聲”,向有關當局反應該組織的立場與看法,捍衛民主與權益,以尋求解決方案。
然而,從報章上我們可察覺到國內許多華團組織,都沒能力做到這一點,因為組織內需有語文能力較強,擅長書寫及擁有相關知識與思維反應快速的“槍手”人才,才能擬出具水準的文告與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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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質疑及認為華團是否該重視文告與提案。現今的確有許多華團只重視內部活動,例如搞會慶,頒發子女獎勵金及節日慶等活動,對外的時勢動態的演變卻漠不關心,甚至對觸動到底線侵蝕族群權益亦無動於衷。
其實,一些具代表性及活躍的華團組織針對不公不平的措施或極端的言論,應發聲及列入提案積極向有關當局反應事實的真相,甚至以行動採取交流協商的形式,解決或糾正問題,而不應噤若寒蟬,否則當局會認為華社華團已接受有關概念或措施,而最終在無人發聲抗議下付諸實行,方如夢初醒,急亡羊補牢卻為時已晚。
無可諱言,具代表性華團領導機構,如華總,華堂,董總,教總,商總等,其領導人必須有良知,理性及正義感,既使處於強權下,應不偏不倚仍堅持其正確的理念,原則與立場,而不是隻懂得錦上添花,趨炎附勢,高歌頌德,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反之,其應果敢地通過文告,提案或備忘錄,並在適當時機進行交流協商,指出時弊,鞭策及教育群眾。尤其有素質的華團領導人,除了具備智慧,良知與理性,更需有“疾群眾之疾,憂群眾之憂”的胸懷,才會得到群體的尊重與讚賞。
然而,書寫文告及提案需言之有物,尤其發文告須講事實擺道理,對事不對人,不作人身攻擊,且是善意及建設性的內容或評論,讓人口服心服,並讓對方有所反省反思,將產生的有關問題減至最低點。
猶記得多年前,曾擔任過森華堂主席的已故張志開先生,生前曾告訴過我,一個具代表性的華團組織必須重視文告及提案。
尤其出版特刊時,需將在任時多年來發表的重要文告及提案列入特刊內。因從這些記載中,我們可推測當年當時的領導人在該年代的的思維,立場與原則及該組織的走向方針與宗旨。
尤其作為最高華團領導機構的領袖應以身作則,處處以華社華團的意願與利益為依歸,帶動群體凝聚一股強大的團結力量,據理力爭,不畏強權,將會取得一定的效果。
因此,華社華團發文告,提呈提案的效果雖並不是很明顯,但是若能鼓起群體有所反思有所行動,既使僅出現一點星火,然而處處燃起的點點星火卻足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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