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不法之徒滥用2间排屋单位展开偷电和非法挖矿活动,不但在入口处设置电眼,同时还利用木板和纤维棉弱化器材所散发的热能,以避免被执法单位专有仪器侦测,惟最终仍逃不过法眼,执法当局在取缔行动中共起获30架“挖矿”器材。
大马能源委员会森甲分局、国能公司以及国能辅警今天在芙蓉申达央Tiara花园2间怀疑涉及偷电的双层排屋单位进行取缔,确认偷电后执法单位入屋查看并在楼上一房间内发现比特币非法挖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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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甲主席阿米尔指出,国能公司准证单位发现安装系统出现不寻常的状况,从上个月开始进行秘密调查,发现两个单位疑非法滥用电源,在电箱“动手脚”非法接驳电源进行比特币挖矿活动。
(拍摄:陈梧源)
他说,两个单位因非法接驳电源,估计让国能公司每个月需蒙受2万5000令吉的损失。
“无论如何,执法单位也在两个单位内充公了共30架挖矿器材以及用作比特币交易的手提电脑等,并将援引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7(3)条文调查,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他说,非法挖矿集团因涉及偷电,所以在电表和电费单上不会发现任何异样,需通过国能公司电缆加载量锁定,之后再展开监督和调查等鉴定工作。
他指出,今日被取缔的单位除了挖矿器材外“空空如也”,相信是没人居住,而楼上其中一个房间内外则以木板和纤维棉搭建“隔墙”,将挖矿器材所散发的高热能弱化和挥发,即便有关单位使用探测器也无法轻易有所发现。
他说,除了基本的电灯和风扇,单位内是空无一物,不过却有装设电眼,位置则是向门外。至于单位的状态是出租还是自住,以及运作多久等,仍需要进一步调查。
阿米尔也借此提醒所有的屋主们,如果将单位出租,务必了解租户的背景,否则一旦发生类似的非法挖矿活动并遭执法单位识破,单位一定会人去楼空,届时责任自然会落在屋主或是国能户口持有者身上,承担欠款。
“所以出租单位前应签署一份协议书,时刻关注屋子的情况,避免出租的单位被滥用作非法用途。”
阿米尔也强调,非法挖矿集团在多年前已经陆续入侵住宅区,并且将目标放在新发展或低入住率的住宅区,原因则是倘若在密度高住宅区进行挖矿活动时,会容易发生跳电的风险。
同时,他也指出,偷电活动也将可能会影响电源供应,以及导致电缆损坏甚至燃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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