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訊)不法之徒濫用2間排屋單位展開偷電和非法挖礦活動,不但在入口處設置電眼,同時還利用木板和纖維棉弱化器材所散發的熱能,以避免被執法單位專有儀器偵測,惟最終仍逃不過法眼,執法當局在取締行動中共起獲30架“挖礦”器材。
大馬能源委員會森甲分局、國能公司以及國能輔警今天在芙蓉申達央Tiara花園2間懷疑涉及偷電的雙層排屋單位進行取締,確認偷電後執法單位入屋查看並在樓上一房間內發現比特幣非法挖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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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甲主席阿米爾指出,國能公司準證單位發現安裝系統出現不尋常的狀況,從上個月開始進行秘密調查,發現兩個單位疑非法濫用電源,在電箱“動手腳”非法接駁電源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
(拍攝:陳梧源)
他說,兩個單位因非法接駁電源,估計讓國能公司每個月需蒙受2萬5000令吉的損失。
“無論如何,執法單位也在兩個單位內充公了共30架挖礦器材以及用作比特幣交易的手提電腦等,並將援引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第37(3)條文調查,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
他說,非法挖礦集團因涉及偷電,所以在電錶和電費單上不會發現任何異樣,需通過國能公司電纜加載量鎖定,之後再展開監督和調查等鑑定工作。
他指出,今日被取締的單位除了挖礦器材外“空空如也”,相信是沒人居住,而樓上其中一個房間內外則以木板和纖維棉搭建“隔牆”,將挖礦器材所散發的高熱能弱化和揮發,即便有關單位使用探測器也無法輕易有所發現。
他說,除了基本的電燈和風扇,單位內是空無一物,不過卻有裝設電眼,位置則是向門外。至於單位的狀態是出租還是自住,以及運作多久等,仍需要進一步調查。
阿米爾也藉此提醒所有的屋主們,如果將單位出租,務必瞭解租戶的背景,否則一旦發生類似的非法挖礦活動並遭執法單位識破,單位一定會人去樓空,屆時責任自然會落在屋主或是國能戶口持有者身上,承擔欠款。
“所以出租單位前應簽署一份協議書,時刻關注屋子的情況,避免出租的單位被濫用作非法用途。”
阿米爾也強調,非法挖礦集團在多年前已經陸續入侵住宅區,並且將目標放在新發展或低入住率的住宅區,原因則是倘若在密度高住宅區進行挖礦活動時,會容易發生跳電的風險。
同時,他也指出,偷電活動也將可能會影響電源供應,以及導致電纜損壞甚至燃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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