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21日讯)43名越南男女因为在我国逾期逗留及非法工作,今早被控上马口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
由于被告们都不谙英语及华语,因此推事诺莎芝娃妮将此案展延至7月31日再度过堂,以便安排越南语翻译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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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早,警方严阵以待,多位警员一早就在马口推事庭四周驻守,大约早上9时,两辆警方大罗里及警车护送下,各载著23名越南男子及20名越南女子抵达。
据知,这批男女年龄介于19岁至56岁,他们是于2019年至2024年之间进入我国。
(拍摄:陈梧源)
被告们今早同时被带进庭内,由于人数众多,被告栏无法容纳,因此有些被告被逼坐在公众席位上。因为被告们都不谙英语及华语,因此推事诺沙芝娃妮将此案展延至7月31日再度过堂,以安排越南语翻译到来协助。
依据首项控状,他们各自被控于6月8日约下午5时,在马口一个商业区,被发现使用社交证件入境我国,但是逾期逗留超过30天,触犯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并可在第15(4)条文下被处罚。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每个被告可被罚款最少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则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他们各自被控于6月8日约下午5时,在马口一个商业区被发现滥用旅游证件工作,因而触犯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由于提控程序未完成,因此所有越南男女都不获保释,暂时由警方押返扣留所候审。
此外,此案中另有一名48岁本地华裔男子因触犯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今早被带到马口推事庭过堂,推事诺莎芝娃妮允许他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其案件将移交到地庭进行更进一步法律程序。而在候审过程中,他必须在每月到马口警局报到,国际护照也必须交给警局保管。
此案是由副检察司法拉希达担任主控官,被告则有两名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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