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宗教师涉嫌分别在今年3月、6月和8月性侵一名女童,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3项控状,但被告皆不认罪,法官宣判允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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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哈菲兹(43岁,宗教中心主席)涉嫌在3月、6月和8月,分别在位于波德申的住家和宗教中心性侵在案发时分别年龄为13岁9个月、13岁11个月和14岁的女童,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第14(a)条文,一旦最罪成可被判监最高20年及鞭笞。
该名被告也因在2024年8月18日涉嫌非礼中心实习教师,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已在今日上午8时许被控上波德申推事庭,不过被告不认罪,允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努鲁巴克丽建议法官让被告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哈尼菲却认为保释金额太高,并建议法庭以案件而非控状定夺保释金额,认为让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较为合理。
法官莫哈末卡米尔听取双方建议和多方考量后,决定让被告以1万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被告也要将护照(如有)交给法庭以及每月到警局报到,并且不允许对受害者及其他证人联络或造成干扰。
另一方面,被告代表律师也在庭上再三强调,其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与警方展开和调查的“全球行动”(Op Global)无关,要求法庭下令媒体修改关于其当事人案件的新闻字眼,避免造成外界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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