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口10日訊)一名女大學生想要賺快錢而加入網上虛擬投資計劃,原以為只需投資200令吉,3小時後即可獲得7000令吉高回匯,結果不僅分文未獲,反被騙走4450令吉。
仁保警區主任胡昌福警監證實,來自斯汀的23歲女學生已向警方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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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投報時聲稱,她於10月6日下午約5時17分,加入TikTok平臺裡的一個快速致富投資計劃。
過後在9日當天,她收到自稱來自有關投資計劃的代理及該公司的行政主任通過Telegram互相聯繫,接著向對方提供了本身的一些私人資料,而對方則發給女事主一組銀行戶頭號碼,吩咐女事主匯進200令吉做為啟動投資計劃的資金。
女事主過後與一名自稱諾莎的女子聯繫,對方向女事主發出一份公司的合約,並要求女事主等待3個小時,以進行註冊程序。
過後對方向女事主展示新註冊的戶頭,裡面有7000令吉的基金,但是這筆基金暫時不會匯進女事主的銀行戶頭,女事主必須要先繳付1750令吉的稅金。
當女事主給對方匯去1750令吉後,仍未獲得這筆錢。對方再要求女事主發送身份證照片,以做為審實戶頭用途。接著在15分鐘後,女事主再被對方要求繳付2500令吉手續費,以確保有關款項可以順利匯進女事主的銀行戶頭,而且對方向女事主承諾,這2500令吉在審核完畢後,肯定會歸還給女事主。
當女事主依照對方指示的匯款之後,卻等不到對方的匯款,反而對方還以各種理由,要求女事主繼續給他們匯款。
此時,女事主才覺得事有蹊蹺,覺得自己應該受騙了,於是要求對方還回所匯數的總數4450令吉,對方此時露出真面目,聲稱女事主單向取消投資計劃,必須再繳付3600令吉。
女事主才知道自己真的受騙了,於是據情報警。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對此案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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