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岁巫裔男子使用100令吉假钞购物,结果被揭发坠入警网,今日他在法庭面控,俯首认罪,被判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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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沙菲(26岁,无业)是今早被警方带往庇朥推事庭面控,并在推事赛夫沙约迪面前当场认罪。
依据控状,案件是于11月17日下午2时发生在庇朥县一间商店,被告与另外一名仍在逃的同伴,拥有一张100令吉面额的假钞,并企图使用假钞,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89C条文(持有伪造或变造的货币或银行票据),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
在此案中,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师代表辩护,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拥有4名孩子,其中一名是障友。
无论如何,主控官努鲁法拉哈娜则要求推考量被告企图使用假钞做为商业用途的行为。
最终,推事判决被告罪名成立,必须监禁两年。
在这之前,庇朥警区主任安然警监指出,被告是于11月22日在芙蓉新那旺一带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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