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朥26日訊)無業男子用假鈔購物,換來鋃鐺入獄!
一名26歲巫裔男子使用100令吉假鈔購物,結果被揭發墜入警網,今日他在法庭面控,俯首認罪,被判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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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沙菲(26歲,無業)是今早被警方帶往庇朥推事庭面控,並在推事賽夫沙約迪面前當場認罪。
依據控狀,案件是於11月17日下午2時發生在庇朥縣一間商店,被告與另外一名仍在逃的同伴,擁有一張100令吉面額的假鈔,並企圖使用假鈔,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89C條文(持有偽造或變造的貨幣或銀行票據),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
在此案中,被告是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師代表辯護,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擁有4名孩子,其中一名是障友。
無論如何,主控官努魯法拉哈娜則要求推考量被告企圖使用假鈔做為商業用途的行為。
最終,推事判決被告罪名成立,必須監禁兩年。
在這之前,庇朥警區主任安然警監指出,被告是於11月22日在芙蓉新那旺一帶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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