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是一個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和語言的國家。無可否認,因為多元的特徵使我國在國際舞臺上佔有一定的優勢,然而多元的優勢在被政治化下也可成為引發種族矛盾的導火線。
近來發生取締中英語文商業招牌的風波不僅沒有獲得妥善處理,且接二連三的被政治化及引起各層次社會的爭議。其實執法單位只要讓有關商家瞭解其招牌不符合規格的地方,並提供正確的招牌指南,讓商家有個糾正的緩衝期,不要立即取締及罰款,應給有關商家一個實施改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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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所謂: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人都必須按法律和規矩辦事。在我國馬來文是文明規定的官方語言,而所有的商業招牌都必須要有國文字,當然也可以放其他任何語文包括中文和英文等,然而國文字卻必須優先顯示,且其字體則必須比其他語言的字眼大。因此,大大小小商家從小販到企業都必需尊從這個商業招牌語言規範,無法避免的。
在某些情況之下,一些商家可能在設計及製做商業招牌的時候忽略了有關招牌語言規範,而導至其商業招牌未完全符合地方政府的要求。對於地方執法單位的行動,只要於法有據,並秉持著公正、透明化和不偏私之下采取糾正和引導行動,相信有關違規商家都會願意配合和修改招牌,畢竟商家最終的目都是希望能繼續經營生意,不是與執法單位搞對抗行動。
除了避免雙重標準執法行動外,有關單位應該持續性舉辦有關廣告條規和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的醒覺運動,使有關營業商家和廣告牌商家充分了解和遵守有關國家語言的規範,以有效減少違規的事件發生。另一方面,對於現今的商業廣告牌語言法令,有關單位也可以通過收集商家意見及市場調查來檢討以便更符合與時俱進的政策局勢及國際商業要求為標準,因為法令規則也應符合時宜才能跟上時代變遷的步伐。
在經濟不景氣加上面對通貨膨脹情況下,萬物價格通通漲,商家紛紛大嘆“生意難做”。老百姓則苦嘆生活難過的情況下,朝野政治人物應實踐以民為本、拋開極端思維、集思廣益來招商引資,努力做好拼經濟的工作,以持續帶動經濟復甦、重建和促進經濟改革為目前最重要的任務和使命,而不是以招牌課題來刷存在感,挑起種族敏感性。
謹記:請善用大馬多元文化特徵來優化和提升國際知名度,勿將其成為政治的炒作籌碼,撈取政治利益,變成國家發展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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