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7日讯)妻女过路遭车撞让军人气得殴打女司机事件,施暴者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阿都哈菲斯(35岁)今日在芙蓉推事庭面控,他被控于3月29日晚上10时20分,在新那旺Satria花园,蓄意拳打一名女子莎拉(28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一年监禁和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主控官纳迪亚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被告以2000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Chrysandy求情时声称,被告有两名年幼的孩子及父母需要照顾,因此恳求减低保释金。
最终,推事瑟法历决定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担保外出,案展5月19日过堂。
根据报道,事件是在芙蓉新那旺广场开斋节市集附近发生,当时女司机因未能及时避开一对过路的母女,导致两人轻微受伤,为母者34岁,女童则7岁。
没想到,被告随后便冲去打开女司机的车门,向女司机挥拳暴打,导致女司机右侧肋骨瘀伤和后脑肿胀。
案发后,涉嫌袭击女司机的被告便被警方扣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