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森州议会中,朝野议员罕见地举手一致,通过由州政府主导,在马来选区展开大规模捕杀流浪狗的行动。有人提出诸如“流浪狗对人类生命构成威胁”等的理由,更显得草率而缺乏科学基础。
我们当然不能否认,流浪狗的确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一定困扰,尤其在部分地区有伤人事件发生。然而,是否就能因此合理化一刀切地捕杀所有流浪动物?这背后的逻辑若成立,对所有可能“扰乱社会秩序”的人让,比如吸毒者、飙车族、精神病患、家庭暴力加害者所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死亡数字一年比一年高。为何我们不对他们展开“极端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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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会这样做,更不曾这样想。我们都知道,问题需要系统性、结构性的解决方案,而非粗暴地从表面清除“麻烦”。问题在于,当我们面对动物时,我们的理性却往往退位,取而代之的是情绪化和便捷的手段。
然而,捕杀流浪狗行动不仅未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反而可能产生反效果。弃养问题的源头,是部分饲主的不负责任行为——不愿替宠物结扎、随意繁殖后又遗弃幼犬,或一时冲动养毛孩,不适合就随便弃养。这些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规范与处罚,即使今天捕杀了上百只狗,明天仍会有新的流浪动物出现在街头。
狗有四条腿,不会自己绝食等死,它们要觅食、要自保,是天性所在,何错之有?
同时,捕杀行为本身也可能助长社会冷漠与暴力的文化。政府的举动无形中为“用暴力解决问题”背书,甚至可能使一些人觉得虐待、毒杀流浪动物是“帮政府一把”。当一个社会开始习惯用残酷的方式对待最弱势的生命时,我们所共同维护的人道价值也将逐步崩塌。
不少国家和城市早已证实,通过“TNR”(捕捉、绝育、放回)结合教育、收容与领养的综合方案,才是有效管理流浪动物数量、维持公共安全的长远之道。说到底,这项举措其实是因流浪动物真的扰乱民生,还是个人眼里根本容不下一只流浪狗?
所谓“人道精神”,不是口号,而是实践,所有生命,都应被尊重、被允许有尊严地活下去。反对捕杀不是助长流浪狗的现象,而是希望大家可以更文明、更有远见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也许花的时间会更长、过程更复杂,但效果更持久。
最令人感叹,若此事发生在过去那个尚未改朝换代的时代,一旦发生类似捕杀行动,我相信,当时的反对党几乎都会义无反顾站在弱势一方,第一时间为流浪动物、为动保组织发声维权。可惜的是,如今反对党已成执政者,面对同样的问题,他们所选择的,是与体制同流,维稳至上。
文明的高度,从来不在于我们如何对待强者,而是我们如何对待最弱小、最无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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