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玟豪 | 从 “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谈起



大马宣誓官部门在今年4月22日发了一个公函给全国的宣誓官有关“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Certified True Copy)的标准程序。这也说明了宣誓官可以正式的执行“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的事务。
为什么笔者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这项宣布之前,大马宣誓官部门曾在2005年6月13日发了个公函,内容是禁止宣誓官为顾客的副本或影印本文件做出审核和盖章签证的权限。换言之,宣誓官是不允许在任何副本或影印本文件上盖章签署,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ADVERTISEMENT
然而随着伪造文件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后,许多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纷纷只接受经核证及签署的副本或影印本文件,其中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身份证明、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等,这主要是以增加文件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其实什么是“经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这是指由政府部门授权的专业人士包括宣誓官或公证人等对有关原件文件进行验证,确认其真实性和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影印本。
简单来说,就是一份证明文件副本或影印本与原件完全相同,内容一致,没有被篡改的证明文件。
宣誓官如今被正式授权可以为顾客的副本或影印本文件进行核证,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其程序如下:
1)原文件持有人必须亲自出席。
2)用正式的法定声明表格(AM80)。
3) 宣誓官在正式的法定声明附件格式(Perakuan Mengenal Pasti Eksibit)上签署和盖章。
4)附上副本或影印本文件。
5)禁止在副本或影印本文件上签署和盖章。
6)详细的记录在宣誓簿册上。
既然副本或影印本文件需要宣誓官或被授权的专业人士审核、盖章和签署,这不仅是非常重要的认证文件的实属性程序,也在法律角度上深具效应的。因此,原文件持有人应拒绝“跑腿”的中介人代替处理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以避免有关经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被他人误用在不良的意图上。
在这人工智能科技(AI)时代,“深度伪造”逐渐普及化,更别谈伪造文件,简直就是轻而易举。所以,只有原文件持有人亲自到宣誓官面前宣誓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文件,才能真正地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