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婷 | 禁酒治不了乱象 只会禁掉自由



森州政府最近宣布,严禁在四类公共场所饮酒,即儿童游乐场、公共草场、休闲公园及公共海滩,所给出的理由,是为了提升安全和卫生。
这项政策乍听下,似乎合情合理,有谁不讨厌醉汉三更半夜喧哗、随地小便、乱丢垃圾,甚至闹事打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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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冷静下来思考,这项政策真的是对症下药吗?
事实上,这样的治理方式,是拿一小撮人的不当行为,来惩罚多数奉公守法者的自由。当少数人酗酒失态,政府非但没有强化执法或改善监管,反而选择禁止代替管理,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扫进地毯下;这也不是有效治理,而是推卸责任。
公共场所的安全与整洁,本应依靠规范与执法维持,而不是靠禁令一刀切。换言之,禁酒令,绝不是最佳方案,也治标不治本。
再说,酒本身没有问题,喝酒也是合法行为。大多数喝酒的人都懂得自律、有分寸,难道要为了少数人的行为,牺牲绝大多数人的权利与自由?
这种政策管理逻辑,令人很担忧,试想想,今天禁了公园和海滩,明天若走廊或商区出现醉酒闹事,是否也会一并禁酒?再来是草场旁的咖啡座、甚至婚宴酒会会不会迟早都难以幸免?这一步一步的从“不方便”变成“不可行”,恐怕我们都将被迫习惯一个管控至上的社会,甚至不自觉地接受“全面禁酒”的新常态。
治理社会的核心从不是“管越多越好”,而是“管得刚刚好”,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禁令,而是更有效的执法与更成熟的公共教育。当公共场所出现问题时,政府的角色是针对问题对症下药,而不是用禁令将所有人一并拖下水。
我们不能再默许当权者以“安全”之名行“限制”之实,更不能容忍那些口口声声说开明,实际却毫无原则的虚伪嘴脸。
政策的滑坡,从来不是一夕之间发生,而是在每一次我们“算了、没关系”的沉默妥协中逐渐演变而成的。
如果我们继续沉默,最终受限的不只是举杯的自由,而是整个社会的开放与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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