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明艳 | 大马当东盟主席,敢不敢管烟霾?


曾经我以为,疫情以后,“烟霾”这个词就此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当晨间阳光变得灰蒙蒙,空气中隐隐传来焚烧垃圾的焦味,我们自然懂得:烟霾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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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采访结束后,站在路旁闲聊之际,抬头望着灰蒙的天空,嗅觉与呼吸系统在沉默中承受那股空气中弥漫的烧焦味。
马来西亚人对烟霾早已不陌生。除了疫情那几年,它几乎年年如期而至,往往带着印尼苏门答腊或加里曼丹的火点图。烧芭,是传统农耕中被视为高效捷径的清地方式,但随风而来的烟,却年年由大马人民替他们吸进肺里。
政府年年“高度关注”,年年在声明中奉劝国人勿露天焚烧,仿佛只要说得够多,空气就会自动变好。可真正落实了什么?文告中一贯归咎于“跨境烟霾”,连一句直白的问责都不敢说出口。
早在2002年,东盟各国便已签署了《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以减缓并预防烟霾污染。马来西亚是首个签署国,而印尼直到2014年才完成批准。然而,多年来虽有诸多讨论,但实际行动寥寥,跨境烟霾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
即使没有空气污染指数(API)数据,人们也能凭肉身感受到污染的严重性,有时甚至比冰冷的数据还更真实。城市人民靠的不是数据,而是呼吸本身就能判断污染有多严重。孩童和老人窝在家中咳得脸色发青,却始终等不到一套真正对症下药的应对措施。
政府从未认真记录因烟霾恶化的呼吸疾病住院数据、影响经济的旅游损失、儿童长期暴露下的健康风险,或是农作物受污染带来的食物链危机。而这些,都在悄无声息中吞噬一个国家的发展,而我们却还在等“下次风向转变”。
我无意制造仇恨,更不是单方面批评印尼。相反,作为一名公民,我更希望看到我们的政府与高官,能摆脱年年“表态应付”的旧习,转向一套有结构、有担当的行动策略。我们是否有勇气推动跨国法律责任机制?是否愿意主动争取东盟层级的环境治理方案?马来西亚将在2025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倘若连最直接影响民生的烟霾问题都无力带头协调,那这“主席”头衔又有何实质意义?
马来西亚人不该年年忍气吞“霾”。我们可以善良,但不该顺从;可以理性,但不该麻木。
很多事情,如果没有人站出来说“不能再这样了”,久而久之,会被时间打磨成“大家都接受”的默认设定。空气,是我们每个人共享的权利;守护它,也应该是国家意志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季节性忍耐”。
今年的烟霾来了,和往年一样。但愿明年不再一样。因为当一国的天空,年年都泛灰依旧,那不是天气,而是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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