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90张银行卡 2华男认罪各罚1万



(芙蓉6日讯)两名华裔男子非法持有多达90张他人银行卡,今早被带上芙蓉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最终各被判处罚款1万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是林俊良(28岁,译音)及钟英伟(25岁,译音),皆为外送代理员,控状由翻译员宣读后,两人当庭在推事努鲁尔莎奇娜的面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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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警方在7月29日上午9时50分,在芙蓉拿督班达东加路一家银行附近的停车场,当场查获两人非法持有90张属于他人的银行卡。
两人是根据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情报行动“Op Khas 35/25”所掌握的情报被逮捕。
他们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4A条文(非法拥有或控制他人银行账户),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至5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在这项行动中也起获一辆本田City轿车、6部手机及22张50令吉钞票。
主控官聂诺阿琪拉副检察司在法庭上,要求推事给予两名被告适当的刑罚;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K.塔蓝则在求情时希望法庭从轻处理,理由是两人年纪尚轻,且为首次犯罪。
她指出,两人全程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已认罪,为法庭节省了时间和资源,同时他们也对自身行为感到懊悔,并承诺不再重犯。
推事最终判处每人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服刑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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