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酒”说法失实!阿鲁古玛澄清:晚宴饮酒没问题 执法仅限滋扰行为



(芙蓉5日讯)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玛强调,森州政府宣布四类公共场所禁饮酒措施,仅为遏止扰民行为的执法手段,至于在公共场所举办晚宴饮酒则“没问题”。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执法是为了遏止扰民行为,主要针对在草场、游乐场、休闲区及公共海滩四类公共场所饮酒,并对公众或邻近居民造成困扰及滋扰的行为,包括干扰他人安宁、打破酒瓶或其他物品,导致公共区域出现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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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容许任何个人或群体,在以上4个地点饮酒,并引发任何扰民行为。州政府作出上述决定,是基于接获大量投诉,指有人在4大公共场所饮酒后滋事,带来影响。”

阿鲁古玛澄清,森州政府并非如部分人士所指,意图在所有公共场所实施全面禁酒,他认为,上述不实消息的流传,也导致社会公众对此产生误解与不满。
“我们的本意是针对在草场、游乐场、休闲区和公共海洋制造滋扰的人,而不是在其他公共场所饮酒的人士。”
他说,若在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晚宴活动,公众饮酒且不造成任何问题,州政府是不会施以罚款。
“州政府并非要全面禁止所有公共场所饮酒,如果在其他公共场所举行晚宴,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州行政议会上已作出决定,华社在任何公共场地举办节庆、文化活动或晚宴上饮酒,这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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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古玛说,事实上,在上述4类公共场所禁酒,并非新措施,因为有关地点向来都是“禁酒区”,当局早已竖立了“禁止饮酒”的告示牌,惟以往执法局人员到场时,仅能口头警告驱赶,然而,类似事件翌日又重演,造成执法成效有限。
“州政府只是决定运用现有法规,对滋事行为实施最高2000令吉罚款,确保事件不再重蹈覆辙,也为其他人起到警惕作用,同时让住宅区和公共场所的居民可以享有安宁,无需在深夜或凌晨忍受滋扰。”
他强调,所有在草场、游乐场、休闲区和公共海滩饮酒而引发的滋扰人士,都并非由华社引起,主要是由外籍人士及部分本地群体造成,因此,上述措举并非针对华社。
他补充,公共海滩同样有个人或群体饮酒后,作出干扰游客及民众安宁的行为,醉酒后的种种举动,不仅威胁他人安全,更破坏波德申作为旅游胜地的形象。
“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波德申海滩的度假形象也会受损,没有任何本地或外国游客希望来到一片醉酒滋事、危及安全的海滩,这就是为何我们要采取罚款手段,杜绝此类行为。”
阿鲁古玛重申,他曾多次与地方政府单位召开会议,并亲自提出应落实罚款执法,但仅限于制止特定滋事行为,而非全面禁止饮酒。
“我由始至终都不认同将所有公共场所列入执法范围,因此这项措施,主要是解决长期扰民的投诉,并仅针对少数在4类地点滋扰公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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