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3日讯)“我们承认霸凌!”
4名涉及在芙蓉寄宿学校霸凌学弟的学长,今日在芙蓉推事庭俯首认罪。
ADVERTISEMENT
这4名来学生年龄分别介于15至16岁,他们是于今早9时,在各自父母亲的陪同下抵达法庭。
由于是涉及未成年案件,因此案件是以闭门且清空观众席的方式下进行,只有涉案的学生家长获允许进入。
4名涉案学生是被控于5月13日凌晨约12时,在芙蓉一所寄宿国中,蓄意殴打致伤一名13岁的学生,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姆哈敏副检察司指出,此案将于6月22日裁决,下判日当天会先聆听4名面控的学生行为报告(laporan akhlak)后,再作出判决。
根据新闻报道,有关的寄宿学校于5月13日发生霸凌事件,一名中一学生在校园被学长拳打脚踢,以致身体多处瘀伤,甚至手腕出现裂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