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母親對我特別的嚴厲,教導我做人要有責任心,不能吊兒郎當,回首往事再細品當下,我感恩母親當初的嚴謹,才成就了我今天的音樂路。
兒時的我就喜歡唱歌,當母親發現我有這樣的興趣時,便送我去學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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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年代的音樂課並不便宜,每45分鐘就需要60令吉,而母親是名送報員,每送一份報紙僅賺20仙,可想而知,需要送上多少份報紙才能支付我的音樂課費用。
參加比賽驗收成果
除了辛勤賺錢成就我的音樂熱忱以外,母親也會為我報名參加音樂比賽,透過比賽就能測試我的努力、瞭解我的用心。因此每一次的比賽,就像是交成績單一樣,雖然壓力,卻是驗收成果的最佳時刻。
雖然嚴厲的教育方式視乎不適用於當下,然而我還是非常感恩,畢竟人性都有懶惰,兒時更是好玩不認真,母親的嚴厲反成了有力量的約束力,讓我處事為人學會有分寸、生活多了自律,追求音樂夢想上更能專注。
簡單的解釋就是,“母親說一,我從不敢說二。”恰恰因為這樣的督促,母親塑造了我在追求音樂的路上更加專心一意,不偏不離。
還記得母親時常訓誡我,要學音樂就認真練習,不然就不要浪費錢,成功是沒有捷徑的。
教導孩子著重責任自立
如今也是為人母親的我,也依循母親的嚴厲,對孩子的教導著重責任和自立。我認為孩子應該在年幼的時候,便該學習承擔責任,即使跌倒了也無所謂,畢竟不可能要等到進入大學,出了社會才開始學習。
而且在學習的路上不會要求有物質上的獎勵或回報,母親讓我看見熱忱才是目的,而非把物質視為目的。
努力的最大回報是看見自己的成長,經過一番努力之後,對於熱愛的事情更加遊刃有餘,這就是最好的回報。
我想對母親說:“媽媽你成就了我,謝謝你給我人生中最美的禮物:生命、音樂和自立,這是最好最大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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