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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19pm 23/06/2022

废除终身监禁

废除终身监禁

陈劭扬 | 废除终身监禁,还须慎行!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宣布,将在今年10月提呈废除强制死刑的提案,消息公布后,获得不少民间组织好评,并认为这是我国“文明的决定”,在人权问题上迈进一步。

虽然法律是死的,但法律始终不外乎人情,在废除“强制”死刑之余,仍保留死刑必要性,这项方案也给予了法庭酌情权,让这个非黑即白的司法制度,多了一个缓冲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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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废除死刑,除了可以让重刑犯有重新开始人生的机会,死刑的存在,或多或少,也起到警惕作用,不至于让人觉得,即便入狱后,18年后仍是一条好汉,重蹈覆辙干坏事。

除了废除强制死刑,旺朱乃迪也提到政府计划,以更适合现况及需求的刑罚来取代,尽管目前尚未有任何进一步宣布,但目前是否有任何一个刑罚,能取代终身监禁?

纵观各国的司法制度,终身监禁的存在,是用来替代死刑,如今我国在废除强制死刑后,又计划废除终身监禁,一连两大刑罚被修正及废除后,试问要如何对罪犯起到警惕作用。

近几年,我们在报章上都能翻阅到,许多出狱后不久又明知故犯的案例,尽管这些罪犯只是犯下“小罪”,但足以证明,仅凭监狱内的教育,已经对轻刑犯起不到作用,更何况是对付十恶不赦的重罪犯。

既然在社会上犯罪,付出失去自由是相对公平的代价,在强制废除死刑下,终身监禁的存在,是起到对人们阻吓的作用,至少让人知道,犯下重罪,不仅是失去个人自由,甚至身边的亲情或友情可能也会一并失去。

至少在得知这样的前提下,任何人想要犯罪时,还能三思而行,万一在终身监禁被废除后,无法以更有效的刑罚替代,只会让犯罪者把入牢当儿戏。

严苛的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治安,终身监禁固然被认为是剥夺人权的行为,但我国司法制度内,正好有特赦局这特殊机构的存在。

虽然特赦局往年特赦的罪犯不多,但正因为争取难度高,才能让终身监禁的罪犯,深刻体会到重获自由的艰辛,更需要时刻在监狱内守行为,出狱后改过自新机率才高,毕竟自由得来不易。

除非,政府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否则,废除终身监禁,还须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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