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訊)居民協會不認同芙蓉市政廳修改圍籬社區指南,特別是有關規定保安不可要求不付費參與安保計劃的住戶及訪客下車登記、無權向訪客要求出示身份證或駕駛執照,並且只能抄下車牌號碼及車輛型號做記錄等。
他們認為,有關指南大大降低了居民協會設下的安全網,同時也可能導致更多人認為作用不大而拒絕付費,最終甚至導致居民協會入不敷出請不了保安,“安全圍籬社區”變成“大門敞開”,帶來安全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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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地方政府不能為了不願意合作的一小撮居民,而為難獲得大部分支持的居民協會,那並不公平。
芙蓉市議員何永鏵受詢時則說,市政廳的這份指南,主要是為了方便居民協會參考,避免鄰里間因立場不同而鬧僵,同時也為了避免個資外洩、訪客下車登記不幸遇意外等問題。
芙蓉新城高苑Rimbun Harmoni居民協會秘書凱魯尼佔直言認同,有地房產(landed property)和分層房地產(Stratified Property)在建立安保系統的事項上確實有差,但目的卻是一樣的,即保護居民安全。
他說,一些無法應用在有地房產的圍籬社區條規確實需要調整,但他並不認同保安不可要求訪客下車登記及出示駕照或身份證一事。
“只抄車牌號碼,若那真是壞人,車牌是假的呢?我們要求他們下車是為了確保閉路電視能錄下他們的樣貌,出示身份證或駕照也是為了要確認他們的身份。”
他直言,該花園確實也有拒絕付費的居民,但因為意識到他們的個人權益,因此即便沒付費,居民協會也沒刁難他們。
“我們不會要求沒付費居民下車登記,但他們必須用無付費居民的入口,自動杆會比較慢提起,比付費居民的慢大約10至20秒。”
凱魯尼佔指出,這並不是為難居民,是要讓大家感受到付費和不付費之間的差別,希望能鼓勵不付費的人也付費,同時也讓付費的居民感到公平一點。
“雖然部分居民沒付保安費,但他們還是住在圍籬社區裡,提升了住宅安全,付費居民算是也保障了他們,若每個人都一樣,不就每個人都不付費了,那我們就無法繼續有足夠的資金聘請保安了。”
他解釋,一個社區裡本來就無法達到100%支持率,所以圍籬社區的事才會有少數服從多數,需要獲得85%以上居民同意才可成行。
況且,他說,民眾在購屋時就已知道自己的房子落在圍籬社區,若是不要,大可不買那房子。
“無論如何,說居民不可被為難,即使不付費也不能給他們添麻煩,這點我理解,但訪客是陌生人,不住這裡也沒產業,憑什麼讓他們隨便進出?”
達城Hijayu 1居民協會主席雷蒙說,居民選擇購買圍籬社區,就是因為存在安全考量,而發展商推出計劃時,“圍籬社區”本就是其中一個賣點。
“結果有些人買了房也知道是有圍籬設施的,卻在入住後不願意繳付保安費,促使我們即使要運作也不易。”
他直言,當初購屋時並沒意識到圍籬社區的運作須先獲得居民同意,並由居民協會負責。
“當然,釐清情況後,我們也認真的處理這些事。但即便是義務付出,卻還是有居民不願付費。”
他坦承,作為區分付費與不付費居民差異,所有不付費居民須自行下車開杆進去花園,但無需登記。
“我們不是刁難,是希望能讓他們意識到不便,並付費獲得服務,畢竟若付費與否的待遇一樣,那誰還要付費?但不付費就無法聘僱保安了。”
雷蒙提到,達城有至少25個住宅花園,但巡警只有三人,像這樣的情況,居民主動加強安全系統有什麼不好?
“若是此後,不付費居民也獲得和付費居民一樣的福利,相信我,很快就沒人付費,然後保安留不住我們就得打開大門了。”
他直言,除非社區安全能從其他方面獲得提升,包括增加警方巡邏的人數和次數,否則當局不應否定居民為自身安全所作的努力。
芙蓉市議員何永鏵解釋,這項圍籬社區指南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居民協會做“標準參考”,避免每個居民協會各自為政、自設條規。
“關於居民協會可申請住宅區域成為圍籬社區的事,並不存在法律保障,而是通過居民們臨時(ad hoc)共識促成,並把有關住宅區變成‘具保安的圍籬社區’。”
他說,公眾也有知情權,無論有沒有參與居民協會的這項圍籬社區安保計劃,他們都有權利知道自己的權限範圍。
“居民協會畢竟只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我們需要統一指南方便管制,特別是居民協會不能自己立法。指南一直都有,我們修改的也不是很大部份。那些已獲得85%居民同意並聘僱了保安的居民協會可繼續,只是那些規定要根據指南處理。”
他認為,無論是沒繳費的居民還是訪客都無需下車登記,反之,被聘僱的保安有責任走去車子向車主登記。
“居民或訪客基於這些條例被迫把車子停在路旁下車登記,最終發生意外,比如被撞傷或遇上掠奪匪,誰負責?這不是沒發生過。”
何永鏵直言可以理解居民協會關注社區安全的心情,但不能忽視這些程序存在的風險。
“保安不是執法人員,沒權要求別人出示身份證或駕照,而這些個資必須避免外洩。”
他說,住宅區內的公共設施本該公開給公眾,如籃球場,但圍籬社區卻隔絕了附近的人進去使用這些設施。
“我們確實有收到各方面的投訴和回饋,而市政廳的角色就中間協調員而已,我們怕再不管制會有問題。當然,我知道圍籬社區是好的,主要也是為了安全,我們不制止,但要根據指南操作。”
Rimbun Vista居民廖文敏指出,雖然居住的是圍籬社區,但沒繳付保安費的住戶不需下車登記才可回家,只是他們的自動杆動作比較慢。
至於訪客,她說,目前有“提前登記車牌和名字”的措施,即屋主把訪客名字和車牌號先給保安記錄,麻煩的是訪客來了儘管已登記卻還是要先下車給身份證。
“我覺得若訪客無需下車及出示身份證就可進入花園,是可接受,畢竟保安現在的作業程序是訪客到了就電聯屋主告知車牌號,確認後才放行,我個人覺得影響不大。”
經歷了居民協會自設保安亭又見證保安服務因居民拒繳費用而結束的市民劉永達直言,在他固有觀念裡,住宅花園能有安保系統即便是很簡單的程序,都好過沒有。
居住在芙蓉家麗城(Bukit Galena)的他指出,該花園本不是圍籬社區,但後來因安全考量,居民設立居民協會且聘請了保安。
“但因為後來一些居民沒繳付費用,加上內部似乎出現了問題,最終屬於我們住宅區的保安服務就只維持了約三年,現在沒了。”
他指出,有保安監督時很少會看到陌生人進入花園,保安沒了後,會意識到確實會有比較多陌生人進出。
“不支持的居民,你不能說他自私,畢竟這是個別權利。但我們活在社會里就得適應群體生活,顧及個人利益時也得尊重群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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