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租客弄坏产业单位、拖欠租金,业主拒还保证金,或是忽然驱赶拒租,这些种种问题,其实都可通过一纸合法租约保障彼此,关键在于租约的条例是否有详细列明保障双方利益的条款和内容,以及双方签署合约时是否有证人在场见证。
吴健南:自拟租约无保障
执业律师吴健南受访时指出,很多业主和租客都误以为通过律师处理租约不但麻烦,收费还贵,所以有的会自己拟定一张共识同意书,或是通过房产中介准备租约,以至于往往在遇上问题后,无法发挥效果,既无法保障业主也维护不了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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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些既定印象造成的误会害惨了不少业主和租户,事实上,律师办理租约事项的收费是存在“固定标准”的,那就是1万令吉以内的月租,取之四分之一。
“比如月租是1200令吉的话,那未加其他的费用之下,我们收取的律师费为300令吉。”
其次,他指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租约没有经过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的印花盖章,就无法带上法庭,但事实上有关盖章可以补回去,只是要付罚款而已,而这些并不影响这份租约的法律效应。
“也就是说,无论那份租约有没有内陆税收局的印花盖章,都不影响它的合法性,反而更关键的是有关的合约内列明的条款内容,以及签约时是不是有人见证,更为重要。”
他解释,这也就是为什么准备租约的人最好是律师而不是其他人,因为律师在这些程序上都曾经受训,在拟定保障双方的条款上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很少会出错,而且也一定会安排见证人这一环。
采用中介“降低成本”得不偿失
吴健南直言,很多业主和租客因为受到中介的怂恿,选择了采用中介准备的租约“降低成本”,当争议发生时就得不偿失。
“基本上每个业主和租客都有不一样的担忧,也需要获得不同层面的保障,所以,一般上,律师处理租约都是根据情况‘量身定做’的,而不是民众所误会的那样,以为是复制文件。”
他说,除了房屋,商业单位也必须小心处理,除了要留心租约条款,更要对租户进行身分认证。
“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去租商业单位,那必须确定那个签约的人是可以代表这家公司的,而不是一名普通职员或是身分造假的。”
吴健南举例,在芙蓉新城就有一个商业单位的业主,日前通过中介把商店租出,结果居然是把店租给了经营比特币挖矿机的人,最终还拖欠逾10万令吉的电费。
“最离谱的是,除了店主没有见过租户,就连中介也没看过,这些疏忽都是很致命的。”
没合约无法驱赶租户
他提到,当彼此之间发生争议,比如租户不但拖欠水电还有租金,又不愿搬走的时候,此时若业主有签署合约,就可以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庭令,若租客坚持不走,就可以向警方求助。
“相反的,如果没有合约,业主断水断电或者是闯入驱赶都可以被对方反提控,情况就变得更复杂。没有合约没有庭令,即使报警,警方也无法去驱赶。”
租客欠电费 业主可诉讼
此外,吴健南说,虽然即使业主把水电户头名字转到租客名下,但最终若是租客拖欠水电费,遭殃的还是业主,因为业主不还清有关单位拖欠的款项就无法申请接驳水源或电源;但是,他提醒,在法律上,水电户头转名与否对于业主来说还是有很大分别的,至少国家能源公司及水务公司要追讨欠款时,针对的是户头注册人而不是业主本身。
“反之,如果没有转换名字,那么业主就得吃闷亏。”
提及国家能源公司“纵容”租客拖欠巨额电费的情况常有发生,让倒霉业主难上加难,吴健南认为,业主可以就此对国家能源公司以及租客提出诉讼,追讨损失。
至于有关签约的律师费必须由租客还是业主承担,吴健南直言,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没有如坊间所流传的那般需要指定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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