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訊)車子停在停車場超過一個月,莫非是失車?
在芙蓉李三路洋貨商店附近的一個停車場,有一輛豐田Camry車停放了至少一個月,不僅僅4條輪胎已經不翼而飛,車大鏡還夾著罰單,甚至有芙蓉市政廳發出通知信,促請車主需在規定時間內移走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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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風鏡夾罰單移車通知
一名讀者向《花城》社區報反映,有關汽車停在停車場已經超過一個月,而且車子型號不屬於舊款,他懷疑可能有偷車賊偷了車後,再把車子棄在該處,並把4條輪胎一併卸走。
記者到現場瞭解情況時,發現車子的狀況看似良好,只是4條輪胎被偷走,前後車牌也消失不見,甚至停放的角度也有點傾斜過前,相信駕駛者是在匆匆忙忙的情況下停放車子。
此外,有關汽車的擋風鏡上貼有市政廳所開出的罰單及移車通告,只不過,相信有關罰單和通告已經放了一段日子,以致變得泛黃且有破損痕跡。
莊雪和:逾期不移車將拖走
芙蓉市議員莊雪和指出,市政廳會對廢置汽車開出兩次通知信,以提醒車主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移走車子,否則會遭執法單位移走。
“一般上市政廳會對車子開出移車通告,若車主依舊頑固不理會,加上有民眾也向有關當局舉報的話,那麼執法單位就會展開行動,移走車子。”
他呼籲民眾可積極向市政廳反映有關廢置車子的問題,及提供相關地點,如此執法單位就能儘快展開行動,把車子移至倉庫。
“若車子狀況不良,那市政廳就會取決於車子的狀況再採取行動,且也會需要更長的時間處理廢置車,無論如何,市政廳都需要民眾時刻提醒有關廢置車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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