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日訊)芙蓉市政廳開放讓花園住宅區申請增設路墩,惟必須符合當局制定的條件,才會獲得當局批准,派員到現場展開鋪路工程。
ADVERTISEMENT
芙蓉市政廳早前透過臉書專頁,公開讓花園住宅區申請增設路墩,並且也列出數條申請程序及條規。
鍾錦威:由社區反映需求
針對此事,芙蓉市議員鍾錦威指出,市政廳主動開放讓居民提出申請,相信是近期接獲不少居民的反饋,才有此決定。
他以自己管轄的地區為例,由於新那旺不少地區屬於新的屋業,花園住宅區仍缺乏基本的道路設施,往往需要當地居民主動申請,或者透過居協或睦鄰計劃的反映,才可以爭取到權益。
“而且,只有居住在當地的居民,才能得知社區的真正的需求,由居民主動提出申請(路墩),是再適合不過。”
根據他的瞭解,若居民要申請路墩,當局也不會有所限制,即規定一條路只能設立多少個路墩,不過,市政廳工程部官員,還是會前往視察場地,鑑定是否有設立路墩的需求性。
繁忙路段優先考慮
他披露,路墩的高度必須在7吋,寬度為1.7米,長度則是根據每一條路段的大小而定。
“要申請設立路墩,必須要符合數個條件,首先,當局也會優先考慮地點是在花園住宅區,並且是繁忙的路段。”
另外,他說,該路段必須是靠近公共區域,如遊樂場、草場、祈禱室、清真寺或學校範圍內。此外,只要該路段的左右兩旁,不能有停車位。
鍾錦威說,在達到場地的條件後,居民也必須讓當地的居民協會或睦鄰計劃致函給市政廳,信內必須註明是來自什麼組織,要清楚寫明要在哪個路段增設路墩,已經說明要設立路墩的原因。
須獲至少4支持信
此外,他強調,信函也必須獲得,在有關地點牽涉在內的至少4個簽名,獲得對方的允許才能把信函交給市政廳。
“若附近靠近學校或祈禱室,則必須校方或祈禱室的委員的支持信。”
他說,一旦資料準備齊全,信函將會呈交到市政廳工程部,該部門就會派官員視察環境,若無問題,就能批准動工,惟他強調,位於十字交叉路口或住家的大門,是禁止設立路墩。
鍾錦威補充,其管轄的範圍近期也收到2個申請,他也會在近期內跟進此事,幫助當地的居民解決道路安全的問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