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新古毛州議席補選,和補選毫無關聯的華小課題,卻成為朝野雙方的口舌之爭,大家有點出乎意料。
伊黨巴西馬國會議員阿末法德里指,行動黨新古毛候選人彭小桃來自華小,受到各方面批評後,才辯稱自己沒有反對華小,只是認為華小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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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小接受啟蒙教育的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逮到了機會,要阿末法德里向彭小桃及所有支持母語教育的人士道歉,質問阿末法德里,來自華小有什麼錯,有什麼見不得光?
1300多所華小能夠生存至今,屹立我國,很大原因是馬華喊出了“馬華和華小共存亡”的口號,這個口號對華裔新生代或許陌生,但對華裔年長者來說卻是那麼熟悉。
1961年,國會通過了《1961年教育法令》,其中的22(2)條款授權教育部長在適當時候改變華小的教學媒介語,也就是說部長可以隨時把華小變成國小。
法令通過後,開始相安無事,到了1969年發生513種族動亂事件,巫統黨內的極端分子按捺不住了,不斷施壓政府儘快實行1961年教育法令22(2)條款。
馬華是執政黨成員之一,承受壓力最大,萬一華小的特徵被改變了,華社肯定把這筆帳算在馬華身上,所謂唇亡齒寒,華小一旦變成了國小,馬華也逃不過從此關門大吉,走入歷史的命運。
馬華作為一個代表華裔的政黨,捍衛華小責無旁貸,馬華高調喊出了“馬華和華小共存亡”的政治口號,一點都不含糊地告訴巫統,保持華小現狀,馬華的立場堅定不移,“馬華和華小共存亡”的口號形同華校堡壘的前哨士兵,嚴守崗位,阻止敵人前進。
1987年,時任教育部長安華通過行政手段,委派沒有華文資格的教師去華小當行政人員,引起華社譁然,紛紛提出反對,馬華結合朝野華基政黨的力量,在吉隆坡天后宮開抗議大會,時任首相馬哈迪為了平息風波,展開“茅草行動”,動用內安法令逮捕朝野領袖。
馬華終於感受到,單憑口號是無法捍衛華小的,必須通過修改教育法令,才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馬華善用國陣精神,經過內部協商說服時任教育部長納吉,在國會提呈1996年教育法令,把爭議性的1961年教育法令22(2)條款刪除掉,如拿掉“華小脖子上的一把刀”,讓華社放下心頭大石。
華小用華語教學的課題並沒有因此告一個段落,2019年,半島馬來學生聯盟、大馬伊斯蘭教育發展理事會以及馬來作家聯盟入稟高庭,尋求法庭宣判1996年教育法令第2、第17和第28條款允許多源流學校使用華語和淡米爾語為主要媒介語,是違反聯邦憲法第152(1)條款。
官司從高庭打到上訴庭,起訴人屢屢敗訴,今年2月聯邦法院拒絕發出上訴準證給起訴人,官司才正式畫上休止符,從此再也沒有任何一方可以通過司法挑戰華小的合法性,華小的地位受到憲法保障,華小從此可在我國蓬勃發展,萬古長青,華社樂見其成。
站在馬華的角度,馬華已履行政治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無愧於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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